杜寶良事件

2005年5月23日,杜寶良偶然查詢得知,自己於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5月23日在駕駛小貨車運菜時,在每天必經的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頭條西口被“電子眼”拍下闖禁行105次,被罰款10500元。此前,從未有交管部門告知他有違法行為。

新華網北京7月28日電(記者張旭)杜寶良,安徽農民,在北京販菜為生。

為。

2005年6月1日,杜寶良前往北京西城交通支隊執法站接受了巨額罰款。北京交管部門隨後向市屬媒體披露“違章大王”接受萬元處罰的事情,以期教育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不料,此事在媒體和公眾中引起強烈反應,“杜寶良萬元罰單事件”迅速成為政府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管理與服務是否失衡的熱點話題。有媒體評論稱,目前的交通執法有以罰代管、缺乏人性關懷之嫌。   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單志剛就“杜寶良事件”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北京市公安將整改規範公安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   6月13日,杜寶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撤銷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西單隊對他的行政處罰決定。   6月18日,北京西城法院正式受理“杜寶良案”。  6月30日,因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西單隊申請補充證據,法院依法裁定,延長舉證期限。  7月13日,北京市交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了交管局規範執法行為的八項具體措施。包括進一步完善規範執法告知制度,規範交通標誌設施,規範固定違法監測設備的設定以及規範移動違法監測設備的使用等。  7月27日,在北京交管部門根據《人民警察法》及《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以內部執法監督的方式,對西單隊的執法行為予以糾正後,杜寶良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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