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龍,男,1937年生,中國湖南祁陽人,現任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享受院士待遇。2005年赴美國訪問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等5所大學的法學院。2012年獲中國法學會“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

基本信息

簡介

李龍:男,1937年生,湖南祁陽人,現任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享受院士待遇。曾任湖北師範學院政教系主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教授。主攻法理學,同時潛心研究憲法基礎理論,尤其是對法治、人權、法的一般原理、法學範疇等基本理論的研究有獨到之處,並在國內產生了廣泛的影響。1997年作為中國法學會代表團團長出訪阿根廷、智利和法國,並參加在阿根廷召開的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第十八次代表大會。2001年以大陸法學家代表團副團長的身份赴台灣參加學術會議。2005年赴美國訪問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等5所大學的法學院。2012年獲中國法學會“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

教育背景

武漢大學法律系,1954—1958年

研究領域

法理學、憲法學以及法學教育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全國高校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顧問
中央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與建設工程法學組主要成員
全國法理學研究會顧問
全國法學教育研究會顧問
吉林大學、山東大學等21所大學的客座教授或兼職教授

論文作品

代表性論文

1、《日本憲法第九條及其走向》,《中國社會科學》,2002第4期;
2、《財政立憲主義“我國憲法時刻的理論基礎”》,《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4第4期;
3、《論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創立》,《中國法學》,1990第3期。
4、《法治模式論》,《中國法學》,1991第6期。
5、《憲法學基本範疇簡論》,《中國法學》,1996第3期。
6、《憲政規律論》,《中國法學》,1999第4期。
7、《論巨觀調控與法的功能》,《中國法學》,1997第1期。
8、《經濟全球化與法學的演進》,《中國法學》,2002第1期。
9、《論協商民主》,《中國法學》,2007第1期。
10、《憲法新論三則》,《法學研究》,1994第3期。
11、《中國民法沿革考》,《法學研究》,1986第4期。
12、《中國古代的年齡制度》,《法學研究》,1984第2期。
13、《人本法律觀簡論》,《社會科學戰線》,2004第6期。
14、《論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政治學研究》,2008年第1期。
15、《論協商民主》,《中國法學》,1997年第1期。
16、《社會管理創新的法理探源與中國特色》,《中國法學》,2012年第2期。等160餘篇。

代表性著作

《人本法律觀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
《法理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
《良法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
《法學基礎理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9年。
《西方憲法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西方法學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鄧小平法制思想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新中國法制建設的回顧與反思》,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
《以人為本與法理學的創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等20部。

榮譽獎項

1997年、2001年、2005年分別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三項,1998年獲教育部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2002年獲國家優秀教材一等獎兩項、法務部科研一等獎一項,2004年、2009年獲湖北省人民政府科研一等獎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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