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頌銀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讀書。
1985年7月至1987年6月,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
1987年6月至1991年1月,省司法廳政研室幹部。
1991年1月至1992年12月,下派竹谿縣任副鎮長。
1992年12月至1995年1月,省司法廳政研室副科級檢查員、正科級檢查員。
1995年1月至1996年10月,省司法廳政研室副主任。
1996年10月至2000年9月,省司法廳法制處副處長。(其間:1999年9月至12月省委學校中青班學習)
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省司法廳法規教育處副處長、調研員。(2002年1月至4月參加省委組織部中青年幹部赴英國學習培訓)
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省司法廳律師公證管理處處長。(其間: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至上派法務部掛職鍛鍊)
2011年12月至今,省司法廳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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