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早期經歷
1914年12月,在河北藁城出生
1936年12月加入犧盟會辦的山西太原民訓團,為學員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任山西平定教導5團指導員
1938年7月任冀西遊擊大隊2大隊政治處主任
1939年10月任太行軍區直屬游擊大隊政委
1940年6月任八路軍第129師新編11旅32團政委
1941年11月任太行軍區第4軍分區政治部副主任
1943年1月任129師386旅13團政委
1944年1月任太行軍區第6軍分區政治部主任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8月任太行軍區第6軍分區臨時大隊政委。11月任晉冀魯豫軍區第6縱隊18旅政委
1947年12月任晉冀魯豫野戰軍第6縱隊政治部副主任
1948年5月任中原野戰軍第6縱隊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1949年2月任2野第12軍副政委
建國後
1949年任陸軍第12軍副政委兼重慶警備司令部第1副政委、重慶市總工會主席
1951年3月任志願軍第12軍副政委、政委
1954年5月任陸軍兵團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1956年8月任瀋陽軍區政治部副主任、第2主任
1958年4月兼軍區黨委常委
1964年3月兼軍區監委書記
1964年8月任瀋陽軍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黨委常委兼軍區監委書記
1965年5月-1966年12月任瀋陽軍區副政委、黨委常委兼軍區監委書記
1966年9月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
1970年6月-1973年10月任公安部革委會主任、黨的核心小組組長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兼管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3辦公室。中共9、10屆中央委員
1973年10月在北京自殺身亡
人物事件
自殺之謎
李震1938年參加革命,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抗日戰爭初期參加工作而被授予少將軍銜的10人之一。1966年9月3日,李震由瀋陽軍區副政委的任上調公安部任常務副部長,實際主持公安部的日常工作,當時謝富治兼任部長。1970年謝富治得癌症治療,李震即任公安部核心小組組長、部革命委員會主任(對外稱部長)。
1973年10月21日夜,李震吊死在公安部機關大院地下熱力管道溝內。在當時條件下,李震身亡的原因一時難以查清,北京形勢緊張。中央政治局連續召開會議分析案情後,認為 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沒有自殺因素,因此判斷“他殺”的可能性大,委託華國鋒負責破案工作,紀登奎、吳德協助,同時在公安部內進行動員整頓工作。11月11日,正在中央舉辦的“讀書班”學習的祝家耀(十屆中央委員)、楊貴(十屆中央候補委員)被派到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也參與破案工作。
1974年1月,經偵查人員大量調查研究,解剖屍體化驗,現場痕跡檢驗,以及各種方式的模擬試驗,完全證明李震是自殺而死。
李震為什麼自殺?眾說紛紜,至今各種說法都有。李震的女兒李豆豆,前幾年找了公安部的許多老人,想了解李震之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因為什麼自殺的。她也找到了劉復之,劉復之讓她去找華國鋒和汪東興了解情況,他們當年負責這個案子,當時最知情,後來也不知道是什麼結果。
劉復之在接受我們採訪時,也談到李震自殺的原因。
他首先否定了一種當時非常流行的看法——李震自殺是因為“文化大革命”期間公安部“算舊賬”與反“算舊賬”的矛盾始終無法解決。
公安部“算舊賬”與反“算舊賬”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這得從九一三事件後批林整風運動說起。九一三事件後,公安部在揭批林彪反黨集團的陰謀罪行的同時,多次召開核心小組會議和核心小組擴大會議,聽取幹部民眾對這幾年工作的意見。
在核心小組會上,公安部核心小組副組長、革委會副主任於桑首先表示對“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方法有意見,說:“我今天有意見,以後還是有意見的。”在公安部全體職工大會上,於桑又說:“鐘不敲不響,話不說不明。”動員大家把意見說出來。經過發揚民主,民眾提出的意見主要有:“砸爛公檢法”,下放五七戰校(當年公安部部長謝富治標新立異的做法,全國都叫五七幹校,唯獨公安部叫五七戰校),黨的優良傳統被破壞,社會治安方面發案率高,破案率低等。另外,對於“偽黨”一案造成的惡劣影響,向李震、曾威(公安部核心小組副組長、革委會副主任)提了許多意見。
為此,李震對過去的工作做了檢討,並把檢討和部里“批林整風”情況寫成簡報,上報國務院。紀登奎看了簡報後,把李震找去。李震回來在核心小組中傳達了紀登奎的批評:“別的簡報我不看,你公安部長檢討的簡報我不能不看。你們公安部發生了‘算舊賬’的苗頭,帶了一個不好的頭……對各省、市公安廳、局會有影響的。”
實際上,在當時的情況下,任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提法都是不能允許的。這樣,公安部從核心小組到廣大幹部職工中產生了“算舊賬”和反“算舊賬”兩種意見,實際上是怎樣看待“文化大革命”的意見分歧和爭論。一部分人認為“算舊賬”是於桑、劉復之帶頭引起的,批評他們有“傲氣”、“怨氣”、“不服氣”三氣,而另一部分幹部則不同意紀登奎的批評。
關於“算舊賬”問題的爭論,在很長一段時期成了公安部核心小組中矛盾的焦點,無論中央領導怎樣批評,也無法使問題得到真正解決。遵照周總理指示,應該統一思想,統一思想後寫報告報國務院。但報告拖了很長時間定不了稿,最終流產。
劉復之說,李震比我和於桑都大一歲,社會經驗很豐富。李震自殺,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誰也沒有想到。這也與“文化大革命”“算舊賬”聯繫不上。從中央來看,公安部的爭論是個問題,但不會促成李震自殺。“文化大革命”時期,大家都“左”,這種爭論怎么會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呢?李震是1973年10月21日晚上午夜自殺的,我知道這事是22日。而“算舊賬”的爭論發生在1972年11月,中間隔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因此爭論不會促使李震自殺。
劉復之接著說,“文化大革命”初期我被衝擊,直到1971年才從黑龍江“解放”回公安部工作,繼續擔任副部長,同李震接觸不少,總感覺到李震精神很緊張。這和他最終自殺可能有關係。
劉復之就此回憶了兩件事。一件事, 葉劍英有一次請一位高級民主人士吃飯,看電影。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負責人劉傳新派人盯梢,後來這件事不知怎么傳了出去。葉帥辦公室往公安部打電話來問,說葉帥請的客人有什麼問題嗎?把李震弄得很緊張,讓劉復之打電話查問一下,一問是北京市公安局搞錯了,是個誤會。李震帶上劉復之上葉帥家去道歉,去了葉帥家也就待了20多分鐘,葉帥哈哈一笑,說是個誤會,不必介意了。當時規定,坐吉姆車以上的人不能盯梢,“文化大革命”亂了,這規矩也被破壞了。事情過去也就算了,葉帥也沒在意,陰差陽錯下面乾的,但李震依然很緊張。回來的路上,李震對劉復之說,唉呀,要掉腦袋。劉復之說,不至於吧,沒有那么嚴重。另一件事,有一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每人桌上放了一張紙、一支筆。李震當時不知在想些什麼,信手在白紙上亂塗亂畫。服務人員看到後感到很奇怪,問是怎么回事,又是劉復之給打的圓場,說他神經緊張,沒什麼事。
受牽連遭審查
李震出事以後,公安部立即上報了中央。但在當時條件下李震身亡的原因一時又難以查清,北京氣氛緊張。經 毛澤東批准,中央決定採取若干特殊措施加以防範。
1973年10月22日當晚,於桑從國務院回來召集核心小組開會,傳達了中央的指示“李震絕大可能是被害”,於桑、吳忠(北京衛戍區司令)、楊俊生(北京衛戍區政委)、楊德中(八三四一部隊政委、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劉傳新等組成破案組,從外地調來幾名法醫,著手破案。
23日晚7時左右,周總理把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找到國務院會議室,要他們談各自的看法。在這次會上,周總理指定破案組由 華國鋒領導,張其瑞(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參加破案組,同時增加了郭玉峰(中組部部長)、田維新(總政治部副主任);指示公安部核心小組要同心協力配合破案組工作,主要是部內發動民眾提供線索。
在破李震自殺案的過程中,公安系統有一場鬥爭,有些人認為以於桑、劉復之為首的人要搞復辟,算“文化大革命”的舊賬,把李震殺掉,是要奪權。因此,凡是肯定十七年公安工作成績,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一些做法,反對“公安六條”的,都被列為審查對象,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審查。
於是,很快發生了於桑、劉復之被保護審查的事情。26日下午,郭玉峰、田維新通知,中央在人民大會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開會。郭玉峰、田維新同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一起前往人民大會堂。進了人民大會堂前廳大門,於桑走在前面。突然,守候在這裡的八三四一部隊的戰士上前一左一右把於桑架走了,隨後劉復之也被架走了。
劉復之在接受我們採訪時,詳細回憶了上述這段親身經歷。
我經歷過很多事情,經歷過多次黨內鬥爭,但要抓自己還是沒有想到。
李震死後,中央指定施義之負責公安部工作。22日我在公安部禮堂東邊的小會議室去看了,李震遺體擺在那裡。有人當時就說是自殺,有人背後說自殺。搞公安的都有經驗,上吊自殺的症狀很明顯,舌頭伸出來了,繩子勒脖子的痕跡中間深,往兩邊逐漸淺下去。我當時的心情很驚訝,也很沉重,根本沒有高興得怎么樣。我與李震關係還是不錯的,1971年從五七戰校回部里與李震共事好幾年。李震對我還是很客氣、很尊重,讓我分管業務,於桑分管警衛和外事,工作上的矛盾不會促使他自殺。
當時中央通知10月26日開會,大家都等著。等到26日晚快12點時通知去開會,從人民大會堂的北大門進去的。進了之後被引導往西拐,而以往他們常往東拐在福建廳開會,我當時心裡感到很奇怪。於桑在前,曾威跟著他。施義之跟著我,後面還有沒有人我已經記不清了。走了沒多遠,大帷幕後走出兩個身材高大的八三四一部隊的戰士,一左一右把於桑架走了。於桑披了一件軍大衣,回頭看了我一眼,連軍大衣都掉下來了。因為離得很近,我還沒緩過神來,自己也被架走了。
我雖然沒想到自己會被抓,但還是有一點精神準備的。對我宣布:“中央決定對你保護審查。”我說“好”。隨後兩個高大的軍人架著我乘小電梯下樓,從西北門走了,到了交通幹校。
關我的房子我推斷關過王恩茂,因為牆上還寫著“打倒王恩茂”。屋裡被子上還插著一根長長的針。我的手錶也還沒有沒收,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很倉促,房子沒有清理好。當時的情況是林彪事件後,“解放”了大批老幹部,很多老幹部都放出來了,院子裡基本都沒人了。
第二天早晨也沒有人做飯,我吃的是紅薯,因為做飯的人也走了。我在那兒關了16個月。
我恢復工作後還念舊,又去關過的地方看了,第一次看還在,以後又去一次時,那地方已被拆掉了。
我出來後給周總理寫了兩封申訴信,施義之等人認為是刁難當時的公安部領導。我說,其實不是,我是按正常的渠道寫的信。可是不久又趕上“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事情又擱置了。
10月27日公安部召開動員大會,施義之作了動員講話,第一句話就是:“李部長被害了。”他傳達了中央指示,關起門來整頓,停止對外工作聯繫,大家以黨性原則揭發可疑點,追查到底。動員會後,公安部以自報公查的方式查了每個人21日晚的行動,牽扯了很多人。兩個多月的清查,使許多幹部被牽連,受到了傷害。
1974年1月中旬,破案組確定李震是自殺以後,華國鋒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到北京衛戍區開會。華國鋒說:經調查,李震的死與於桑無關,解除對於桑的審查,劉復之不能放,繼續審查。
到了1974年底,在一次破案組會上,吳忠提出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隔離久了對他的身體不利。華國鋒表示同意,並具體指示:解除劉復之保護審查後安排回家,不恢復工作。
後來,於桑對華國鋒印象一直很好,他在接受我們採訪時說,華國鋒這個人很厚道,堅持實事求是,說“一個副部長怎么會把一個部長給殺了呢?不太可能的事”,讓我很快脫離了干係。
至此,這個案子破了,被牽連審查的人絕大部分也被放出來了。但因為種種原因,李震自殺的結論沒有立即公開宣布,甚至有人說什麼“即使不是他殺也是被逼死的”。
直到粉碎“四人幫”以後,1977年3月,經公安部黨組向中央報告,中央批准了破案組關於李震自殺的結論。報告稱:據調查,李震因追隨謝富治積極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在林彪問題敗露後,畏罪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