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履歷
1983.09——1986.07,鄭州畜牧獸醫專科學校中獸醫系中獸醫專業
1986.07——1988.07,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幹部
1988.07——1990.0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0.01——1990.12,農業部血防工作組(江西)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0.12——1991.06,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幹部
1991.06——1993.05,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副主任科員
1993.05——1993.1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助理獸醫師、主任科員
1993.11——1994.06,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獸醫師、主任科員
1994.06——1998.11,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防檢處獸醫師、副處長
1998.11——1999.02,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動物防疫監督處獸醫師、副處長
1999.02——2001.09,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動物防疫監督處獸醫師、處長
2001.09——2004.07,農業部全國畜牧獸醫總站體系建設處獸醫師、處長(2002.03—2004.09中國人民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在職本科學習)
2004.07——2005.05,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處長
2005.05——2006.02,農業部獸醫局副巡視員兼防疫處處長
2006.02——,農業部獸醫局副巡視員
違紀被查
2016年12月,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對農業部獸醫局原副局長李長友 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長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旅遊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在談話、函詢及專項檢查中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取錢款,涉嫌受賄犯罪。
李長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農業部直屬機關紀委、黨委研究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長友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農業部決定給予李長友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