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芳林,1918年10月生,河北省平山縣東回舍村人。1933年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5年12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早年經歷
農民家庭出身。少年時代受到革命思想的薰陶和教育,擔任學校共青團支部書記。1935年秋到年底任共青團平山縣委組織部部長。任平山縣東回舍村黨支部書記。1936年初至9月任中共平山縣委委員、區委書記。同年9月至1937年12月任中共平山縣工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縣工委書記。
抗戰時期
1937年12月至1938年4月任中共晉察冀第四分區特委青委書記。1938年6月至1939年7月任中共北嶽區第四分區地委巡視員。1939年1月至1942年12月任中共井陘(路北)縣委委員、副書記(至1941年7月)、組織部部長(至1940年10月)。1941年7月至1942年12月任井陘縣大隊政治委員。1941年8月至 1942年12月任中共井陘縣委書記。1942年12月至1944年9月任中共平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44年9月至1945年9月在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11月至1948年8月任中共察南地委委員、中共蔚縣縣委書記兼縣大隊政治委員。通過創辦《壺流烽火》小報等形式,宣傳黨的土地改革方針政策,發動民眾開展反封建鬥爭,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務。1948年8月至 1949年1月任中共北嶽區第六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
建國後
1949年1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察哈爾省察南地委副書記。1950年2月至1955年10月任中共宣化市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委員。1952年11月至1955年2月任宣化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1955年2月至10月任宣化市政協主席。1955年4月至196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員。1955年8月至1956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監察委員會副書記。1956年7月至1960年1 月兼任河北省監察廳廳長。1960年2月至1962年1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文教部副部長,1962年11月至1963年2月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1963 年5月至1966年7月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5年重新工作。同年5月至1978年7月任中共河北大學核心組組長、河北大學革命委員會主任。1978年7月至1979年9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政法領導小組副組長。1979年初任河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籌備組副組長。1980年3月至198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書記。1983年4月至1986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統戰部部長。1983年4月至1988年2月任河北省第五屆政協常務副主席、黨組副書記。1988年2月13日因病在石家莊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