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參加革命。1929年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任興國縣壩南鄉婦女赤衛隊隊長。1930年4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在歷次反“圍剿”鬥爭中,組織婦女赤衛隊、救護隊、運糧隊、慰勞隊,積極支援配合紅軍作戰,並帶頭動員丈夫參加紅軍。歷任中共興國縣委婦女書記、少共江西省委組織部長、中共江西省委婦女部部長、江西省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等職。1934年1月,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工農代表大會上榮獲“擴紅模範”獎章,並當選為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934年6月,任少共寧都縣委書記。紅軍長征後,領導遊擊隊在寧都北段山區堅持鬥爭。同年12月,在作戰中被俘。囚於江西省第一監獄。1936年春,在獄中犧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