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穎,女,西安音樂學院08級鍵盤系學生,肇事後故意殺人嫌犯藥家鑫的同窗師妹。
2011年4月1日下午2時28分許,網友“billkds”在其微博上貼出李穎在網上留言的截圖:“我要是他(藥家鑫),我也捅……怎么沒想著受害人(藥家鑫事件中的死者)當時不要臉來著,記車牌?”訊息一出,網友們紛紛留言指責,稱其“心理問題極大”。不到兩天時間,該微博已被轉發了萬餘次,回複數千條。
根據微博所貼的人人網截圖,查詢到在該名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李穎其主頁上,李穎的個人簽名已改為“其實不是逃避,我一直都在道歉,給每一個罵我的人,我也知道自己確實過分,不應該說這樣的話,也真心希望大家能原諒我,我真的錯了!”
事後,李穎遭到網友人肉搜尋,包括其個人主頁及照片、QQ號、手機號碼及手機型號等個人信息被曝光在各大論壇。
事件背景
2011年3月23日,藥家鑫案在西安中院開庭審理,現場有500名旁聽人,其中400人是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藥家鑫的同學。據報導,在庭審現場,旁聽人都收到了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就兩個問題徵求旁聽人意見: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據稱,“西安中院通過聽取旁聽公民對案件審理程式、量刑的意見,可以使合議庭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參考調查問卷結果,確保最終的判決更加公平公正。”但是,藥家鑫的同學有近400人參加旁聽,剩下的旁聽名額,全部給了受害人張妙的親友,也只有100人左右。如果要講公平,雙方旁聽人數的基本相當,是最基本的前提。當然,不是說西安音樂學院的近400名同學會無一例外地支持藥家鑫,但法庭應該預防這種結果。
在庭審中,為藥家鑫行兇致死開脫的呼聲很高。撞了人後怕“農村人很難纏”理智地、目的明確的行兇,被說成是“激情殺人”,這些因素,很難不影響旁聽者的立場。我們無從知道李穎是否參加了旁聽,但是,哪怕沒有參加旁聽,以特殊時機校園裡的特殊氣氛,並不影響她從其他同學那裡了解庭審現場的信息,從而作出自己的判斷與表達。
專家反應
華南師範的教育學專家王建軍表示,現在許多大學都只強調了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了對於學生人格的培養。這一現狀,並不是哪個學校的個案,而是中國大學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
教育學專家張敏強聽聞這一訊息時,不停地感嘆“太糟糕了,太可怕了”。對於李穎的言行,張敏強認為,最基本的人性都已喪失,與此同時,學校的教育也非常失敗。
張敏強認為,由於大部分大學生都沒有很強烈的信仰,所以,很多最基本的為人處事的原則都已模糊了。“但我們至少應該明白什麼應該支持,什麼應該反對”。“李穎出現這樣的言論,是中國教育最危險的信號。”
網友熱議
就在多數網友怒罵之時,有網友也在哀嘆,大是大非面前,竟不明事理,大學生們這都是怎么了?難道都在學習知識而忽略了道德學習?
相關評論
李穎為什麼會說出她自己也承認“確實過分”的話來?李穎應該不會故意挑戰社會的主流道德觀,很可能是在為自己的同學藥家鑫打抱不平。即使是極端的、反道德的言論,從一個人嘴裡說出來時,總是有特定的語境的,總是跟個人身份、與當事人的關係、具體的環境等因素結合在一起的。我們反思這類事件中教育的失敗,如果僅僅是局限於抽象的理念,而不去尋找某種理念的孕育、成形直至表達的機制與路徑,對教育的改革、改變,很可能無從著手。
在受害者和公眾眼裡,藥家鑫是“兇手”,但是,對李穎(或許還有李穎的一些同學)來說,藥家鑫是“同學”;其“兇手”身份,對李穎們來說比較淡漠和遙遠;與之類似,被害者張妙,對李穎們來說,是比“同學關係”距離更遠的一個“他者”。身份的異同,感情的親疏,是不是影響道德判斷的因素之一?
對藥家鑫一案以及相關道德、法律問題,各種不同的觀點、立場,都有表達的機會,有討論的空間。真實與公開,是最好的解毒劑。道德觀念的差異、立場的不同並不可怕,只要確保表達的真實,確保表達機會的公平,公眾就能在討論、爭議中廓清認識。我們不贊同李穎的觀點,但李穎和我們一樣有表達權;在某種意義上,是我們的對立者給了我們表達的機會。
李穎錯了,因為她用自己特殊的角度去看待這一事件,聽到了錯的觀點後,才能更清楚地知道什麼是對的。錯誤和正確,只有充分得到了表達,公平公正地得到了聽取,才能得出真理。李穎可以錯,法律錯不得。
校方回應
2011年4月6日,西安音樂學院在其官方網站刊登文章《關於網傳藥家鑫案件、李穎網貼事件的情況說明》,聲明稱,“經核實:我院在校學生中沒有李穎其人。為慎重起見,又查閱了我院歷屆畢業生名單,有1位叫李穎的,已畢業離校。此李穎是不是網上發貼的李穎,學院無法聯繫到本人,也無法核實網傳帖子是否是其本人所為。 ”
全文如下:
藥家鑫一案發生後,在我院和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為此,學院根據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於上學期末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法律法規和思想道德專題教育活動,全院上下認真反思了藥家鑫案件的教訓,查找了工作中的不足,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3月23日,根據上級安排,我院組織40名師生旁聽了藥家鑫一案的開庭審理,並向全院師生作了匯報傳達。全院上下一致認為,藥家鑫行兇殺人受到法律嚴懲是其罪有應得,咎由自取。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堅決擁護法院依法判決。我們應該以藥家鑫為反面教材,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
4月3日,網上傳出所謂“西安音樂學院學生李穎”的帖子,並稱其是藥家鑫的“同門師妹”所為。經網上搜尋得知,此貼最早出現在2010年11月29日,時經4個多月後被人複製連結在網上快速傳播,受到網友紛紛遣責。經核實:我院在校學生中沒有李穎其人。為慎重起見,又查閱了我院歷屆畢業生名單,有1位叫李穎的,已畢業離校。此李穎是不是網上發貼的李穎,學院無法聯繫到本人,也無法核實網傳帖子是否是其本人所為。
鑒於此事已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關注,為澄清事實,以正視聽,我們的態度是:
第一,對藥家鑫案件,我們一是義憤,二是痛心。義憤的是藥家鑫交通肇事行兇殺人,喪盡天良,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我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藥家鑫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任何人的犯罪行為,都應該按照司法程式處理。我們堅信法院最後的判決是公正的;痛心的是藥家鑫一案發生在我們身邊,給學校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應該認真反思,亡羊補牢。
第二,對李穎網貼事件,我們一是義憤,二是遺憾。義憤的是其言論極不負責,是非不分,缺乏公民最基本的思想道德素養,我們決不認同,它也代表不了西安音樂學院大學生的態度和觀點;遺憾的是在網路虛擬環境下,這種錯誤言論被大肆傳播,不僅給全院師生抹了黑,也在誤導社會輿論。我們應該高度警惕,切勿上當。
第三,全院學生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在完成好學業的同時,不斷提升自身思想和道德素養。對網上傳播的此類言論不要跟帖回復,不要隨意發表議論,防止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炒作。
第四,全體教師幹部要從藥家鑫案件、李穎網貼事件中吸取教訓,痛定思痛,明辨是非,不傳謠、不跟風,把主要精力放在教書育人的中心工作上。
第五,有關藥家鑫案件和李穎網貼事件,學院已向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廳作了匯報,並早在藥家鑫案件發生後立即在校園網上專門開闢了《法制與道德教育》專欄,刊登有關藥家鑫案件的資料信息、我院師生的認識、感受和反思,歡迎師生員工繼續積極參與並發表自己的看法。一切對外表態,均由黨委宣傳部負責。
第六,各總支,各系、部(處、室),要迅速將此情況說明傳達給全體師生員工。總支書記、系主任和全體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有效減少和防止事態擴大。有關教育情況請及時報告黨委辦公室。對發現的有關信息要隨時報告。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