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直[歷史人物(明)]

名直,字正卿,清真寧縣永綏里朱村(今正寧縣永和鎮朱村)人,生平為人豪爽正直,大義凜然,近於漢時的遊俠朱家、郭解之流。

歷史背景

明末,因兵燹頻仍,真寧縣民亡大半,餓殍遍野,地多荒蕪,經濟凋敝。清初,海內平定,沿襲明王朝之舊制,全縣仍以3700餘頃徵收田賦,毫釐不免,耕一者征賦二倍,百姓不堪重賦,遷徙逃匿者很多。數十年來,這種地多人少、賦稅畸重、民不堪受的狀況,官吏下欺上瞞,不敢上報。李直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忍無可忍,憤然為民請命,將民間的苦情,反映給縣主,縣主不理;反映給知府,知府不聽;反映給道尹,道尹推諉。出於無奈,直接向行省反映,當堂據理爭辯,但封建官府官官相衛,顛倒黑白,百般刁難,不能為民說句公道話。李直氣憤不過,大聲說道:“做官不與民作主,枉食國家俸祿!”總督發怒,隔案一硯台將李直打死。這件事被微服私訪的康熙皇帝聞知,查實案情後,懲治了總督,免除了全縣一千頃地的田賦。

慶幸的是雍正皇帝登基後,銳於圖治,廣開言路,大赦天下,官吏不守法約的,允許悔過自新;百姓犯法的,死刑改判為活罪,重刑改判為輕刑,輕微的予以赦免。又下詔敕責在職各官,凡蒙蔽下情,犯有不理民事,隱匿不報,打擊報復使反映情況者死於非命等不法情事者,將嚴厲申斥,務必戒之。

李直的死適逢申辯明理的好機會。各級官吏均寬赦其無罪,也不敢株連族人,更不敢為虎作倀,惟恐有人將此事上奏皇帝。並立即將李直的棺柩送回原籍,葬之以禮,祭之以儀,知事題旌,儒學祀典,葬禮十分宏大氣派,即使達官貴人也難以比及。看來一個平民百姓榮歸如此,也可以說沒有什麼遺憾了。但在起初,他卻被視為抗官拒吏的刁頑之徒,後來反成了知禮明義的英武之士,不但無滅族之禍,反有獎勵之福。人事吉凶,天實難測。千載一時之幸運,惟有他李直獨得。這實在是正氣所感,也是“天命”攸歸,並非常人所能做到。然而李直捨命一死,使全縣百姓安居樂業獲得新生,遂了李直之願,稱了李直之心。他無瞑目之恨,只有含笑之樂,這就是李直超人膽略的體現。想當初李直反映民間苦難時,全縣上下震恐萬分,賦稅愈征愈急,差役滿道催逼,兵丁橫行鄉里,鬧得雞犬不寧。百姓充斥監獄,孩童息聲,民無寧日,李直獨身上路,執著抗訴,事情終於有了結果。全縣人感激涕零,共立了神碑,上書“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意氣激昂”,以彰李直之德。儘管李直沒有景清和趙邦清的顯赫官職,但卻做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如果授之以權柄,相信他也能與其媲美春秋。聞李直之風,人們肅然起敬,乃作歌以頌李直。

讚頌詩歌

其詞曰:

捨身救眾生,犧牲活萬民。

保全邑父老,身價值千金。

名與日月齊,義氣滿乾坤。

公一匹夫耳,獨得天地真。

人生於斯世,恐後無所聞。

要做非常事,富貴如浮雲。

一命易千頃,當時尊為神。

偉哉公之死,千載尚猶存。

民實不聊生,邑宰不上呈。

數訴於上憲,澹然若罔聞。

官官皆相衛,下情蔽其蒙。

命殞一硯下,千古吊孤魂。

人生都畏死,畏死無清聲。

死要得其所,死要得其中。

死或泰山重,死或鴻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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