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民[原陝西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

李益民[原陝西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

李益民,男,漢族,1963年7月生,陝西合陽人,陝西師範大學政教系畢業。1985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陝西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高級政工師。曾任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兼涇河新城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陝西西鹹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2017年6月,李益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8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李益民李益民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陝西師範大學政教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5年09月——1987年07月,中共陝西省委黨校研究生部政治經濟學專業脫產學習;

1985年07月——1991年12月,陝西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教研室講師(其間1988年01月——1988年12月,陝西省延長縣下鄉扶貧;1990年01月——1990年12月,陝西省華陰縣下鄉,任中共華陰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2年01月——1997年07月,陝西省委黨校教務處科長;

1997年01月——2002年12月,陝西省委黨校教務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2002年12月——2004年12月,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人事勞動社保局局長;

2004年04月——2005年02月,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人事勞動社保局局長,兼黨工委辦公室主任;

2005年02月——2007年01月,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辦公室主任,兼管委會南湖管理辦主任;

2007年02月——2007年04月,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辦公室主任,兼管委會南湖管理辦主任;

2007年05月——2007年09月,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辦公室主任;

2007年10月——2007年11月,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辦公室主任,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7年11月——2008年09月,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8年09月——2010年03月,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0年03月——2011年06月,西安曲江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西安曲江樓觀道文化展示區管理辦主任;

2011年06月——2016年08月,陝西省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涇河新城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13年05月起兼任陝西西鹹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6年09月——2017年05月,陝西省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陝西西鹹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涇河新城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7年05月——2017年06月,陝西省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涇河新城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陝西省西鹹新區黨工委委員,涇河新城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李益民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8月,據陝西省紀委訊息: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省紀委對西鹹新區黨工委原委員、涇河新城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李益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益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益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的紀律,肆意權錢交易,搞官商勾結、雁過拔毛,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係、市場秩序和投資環境,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益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7年8月25日,據高檢網訊息,日前,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陝西省西鹹新區黨工委原委員、陝西省涇河新城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李益民(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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