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勝利後,李治平赴東北新解放區,轉業到地方工作。1946年7月~1949年3月,歷任遼南貿易局大孤山商店、大連市光盛永商店營業主任,營口縣工商科長兼大石橋貿易公司經理等職。1949年4月隨軍南下,任武漢市漢口國貨公司軍代表,中南商業部外貿局人事科長、總務科長。
1950年5月,李任中國茶葉總公司中南區公司漁洋關宜紅茶收購處主任。1951年3月,領導籌建中茶總公司宜都紅茶廠,任廠長,行政13級,1965年兼任中共宜都茶廠總支書記。建廠初期,為節約資金,他親自帶領職工利用早晚工余時間到長江大石壩擔運石頭,籌集基建材料。建廠後,他每月有10天左右的時間到車間勞動,與工人一起扛茶箱,卸貨裝車。為調查茶葉資源和落實茶農糧補政策,他一把雨傘一件行囊,跋山涉水,走遍了交通閉塞的鄂西南宜紅茶產區。他任用幹部,不論家庭出身,唯德才是舉。其妻是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老幹部,幾次要求變換茶廠收發員的工作,都被他斷然拒絕,直至離休。他秉性忠厚,待人真誠。職工生病住院,他必去看望慰問,每逢春節,都登門給職工拜年。職工贊他“一心為公,不謀私利;艱苦樸素,平易近人!”在他任廠長期間,茶廠年產精製茶由164t提高到500多t,年均上交利潤80萬元左右。宜紅茶享譽前蘇聯、東歐。
1982年12月,李離職休養。1983年5月,經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批准,享受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後確定為行政12級。1996年9月13日在武漢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