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沃泉

男,1950年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結業。 1983年至1992年12月在梧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 1993年1月至1995年5月,在鐘山縣委任副書記,1995年6月至1997年5月在梧州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任副書記,1997年6月至2005年4月,在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任黨組書記、院長,2005年4月至今在廣西高級法院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二級高級法官。

男,1950年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結業。1983年至1992年12月在梧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1993年1月至1995年5月,在鐘山縣委任副書記,1995年6月至1997年5月在梧州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任副書記,1997年6月至2005年4月,在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任黨組書記、院長,2005年4月至今在廣西高級法院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二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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