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李江[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李江,男,漢族,1950年12月生,山西吉縣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201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個人簡歷

李江,男,漢族,1950年12月生,山西吉縣人,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68.12——1971.12,湖南沅江縣大成公社知青,大隊黨支部委員;

李江[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李江[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1971.12——1974.04,沅江縣委駐肖家壩公社工作隊隊員,普豐公社、復興公社幹部;

1974.04——1978.02,沅江縣子母城公社管委主任、黨委書記、黃茅洲區區委委員、區領導小組成員;

1978.02——1981.12,中南礦冶學院(現中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

1982.01——1984.11,中共湖南省委政研室幹部、經濟處副處長;

1984.12——1987.01,共青團湖南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省青聯副主席;

1987.02——1988.05,常德地區行署副專員;

1988.06——1992.11,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市委常委;

1992.11——1993.03,湖南省體改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1993.03——1995.04,湖南省體改委黨組書記、主任;

1995.04——1996.03,中共益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1996.03——1997.01,中共益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1997.02——2003.06,中共益陽市委書記;

2003.06——2003.07,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益陽市委書記;

2003.07——2004.04,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04——2004.05,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4.05——2010.1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0.12——2011.01,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1.01——2011.03,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11.03——2011.09,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

2011.09——2011.12,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

2011.12——2012.12,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2.12——2013.01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3.01—— 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

是中共湖南省第八、九、十屆委員會委員。

相關信息

2004年07月30日被授予副總警監警銜。

2011年1月25日,湖南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補選李江為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1年1月10日經中共湖南省委研究同意:李江同志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2011年12月7日經中共湖南省委研究同意:免去李江同志的省委政法委書記職務。

2012年12月14日中共湖南省委日前研究同意,李江任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其他兼職

湖南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

湖南省法學會會長。

中國警察協會副主席。

言論

李江說,2009年,檢察機關積極應對新情況新問題,戰勝了各種困難,取得了優異的成績。他認為,2009年檢察工作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突出重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這一全黨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突出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紮實做好保障民生、服務民眾工作,成效顯著。二是抓出亮點。檢察機關突出強調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位置,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大力加強內部監督,如健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監督制約機制,著力解決違紀違法辦案的突出問題等。 李江特別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實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提出了2010年工作安排。他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檢察機關的支持力度,解決基層司法經費不足問題。談到執法方式時,李江認為,加強執法辦案的手段建設特別是信息化建設,既可以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又可以更好地適應信息社會新形式下司法辦案的新需求。他建議,各級黨委要大力支持檢察機關加強信息化執法方式建設工作。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江在2010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提交建議,鑒於實行的第二代身份證已暴露出一些根本性缺陷,呼籲再次更新換代,與時俱進。(《檢察日報》3月28日)

被免職

2011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閉幕。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強主持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會議接受甘霖、陳肇雄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決定免去李江的省公安廳廳長的職務 。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江、謝勇、陳叔紅、蔡力峰、肖雅瑜、劉蓮玉、蔣作斌和秘書長孫在田出席會議。副省長徐明華,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康為民,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龔佳禾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胡肖華作的關於《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湖南省南嶽衡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湖南省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徐滌宇作的關於廢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生產經營權益保護條例》、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鄉村公路條例》、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歷史文化名鎮保護條例》、廢止《芷江侗族自治縣普及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的決定審查結果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湖南省南嶽衡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湖南省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批准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生產經營權益保護條例.》、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鄉村公路條例》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里耶歷史文化名鎮保護條例》的決定,批准了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芷江侗族自治縣普及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的決定。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強為本次會議任命的同志頒發了任命書。

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周強發表講話。他說,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會會議順利完成各項預定任務,會議取得了圓滿成功。

周強說,糧食生產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大事,省人大常委會對此高度重視。這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全省糧食生產情況的報告。大家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於穩定發展湖南省糧食生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績,同時指出,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是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要把保障糧食安全作為首要目標,毫不放鬆地抓好農業生產。

湖南是糧食生產大省,是全國糧食主產區之一,保證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對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針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亟待改進和加強的問題,會議審議指出,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認真落實扶持糧食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糧食和農業生產發展的投入力度,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效益。周強強調,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切實做好全省糧食生產工作,為加快推進全省“四化兩型”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周強說,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南嶽衡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的決定。這幾部法規的實施,對於規範湖南省風景名勝區的管理,促進風景名勝區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根據上位法的要求和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本次會議對上述法規進行了修正。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新修正後法規的貫徹實施,確保條例得到遵守和執行。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廢止、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芷江侗族自治縣有關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芷江侗族自治縣有關方面要認真抓好決定的貫徹實施。

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市州人大常委會和芷江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部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和省十一屆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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