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樂平[革命烈士]

李樂平(1906—1971) 原名李子升。山東省滕州市羊莊鎮趙莊人。20歲到上海法租界以巡捕為職業作掩護, 從事革命活動,193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被委任為上海法租界華捕地下黨支部書記兼中共江蘇省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1933年4月6日被捕入獄

1937年8月,國共統一戰線形成後獲釋,後返回原籍滕縣。經中共南京辦事處批准, 留滕開展抗日工作,與中共滕縣黨組織接上關係。1938年3月,他與王見新等人在滕東善崮村創辦了“農民抗日訓練班”。繼而在其基礎上組建了120餘人的“滕縣人民抗日義勇隊”。1938年5月,沛、滕、嶧三縣抗日武裝合編為魯南人民抗日義勇隊第一總隊(亦稱蘇魯人民抗日義勇隊第一總隊) ,9月,被任命為第一總隊政治委員,後任八路軍一一五師蘇魯支隊政委。1939年12月,調地方工作,歷任魯南區黨委秘書長、魯南專署專員、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副市長、華東軍政委員會交通局長、江蘇省政協副主席等職。 1971年9月19日逝世,同年11月17日被江蘇省革命委員會政工組批准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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