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M.Lemaire 1839~1907年)
法國人。1855年入駐上海領事館任翻譯,並任法租界違警裁判所審判員。1859年在駐廣州領事館任翻譯。次年任法國在華遠征軍司令部翻譯。1861年獲榮譽勛位團騎士勛位。1865年升任駐北京公使館一等翻譯。1872年任駐福州領事館二等領事。1875年4月24日署理法國駐上海總領事。1878年3月28日再度署理。1879年1月升任一等領事。1884年2月6日任總領事。任內因領事館館址不敷使用,租英租界廣東路洋房為住宅,另租新北門街洋房為辦公用房。同年8月升調駐安南(今越南)二等公使。1886年3月獲榮譽勛位團軍官勛位。同年4月,任劃定國界委員會法國政府代表。1887年7月任駐北京全權公使。1893年升任一等公使。次年7月離職。1896年8月退休。與日意格合編有《漢法語彙便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