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達

李昌達

李昌達 男,洞頭霓嶼鄉布袋岙村人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2.04-1999.03 任洞頭縣水產研究所(推廣站)副所長(副站長)

1999.03-2003.04 任洞頭縣水產研究所(推廣站)所長(站長)

2003.01-2006.06 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生物工程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

2003.04-2006.09 任洞頭縣海洋與漁業局黨委委員、水科所所長

2006.09-至今 任洞頭縣海洋與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漁政漁港監督、政策法規、綜合執法、海域使用管理、科技、項目匯總申報、海洋環境保護、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海洋管理科、水科所、推廣站、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水產病害防治)站、漁政(海監)執法大隊,聯繫溫州(洞頭)海洋環境監測站。

獲得農業部、省政府漁業豐收二等獎2次,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次,省教科研成果二等獎1次,市十佳農業科技成果獎1次,市海洋與漁業科研先進工作者一等獎1次,市、縣科技進步二、三等獎共5次,市農技推廣二等獎1次。2003年度“浙江省農村青年星火帶頭人”標兵、2004年度“全國農村青年創業致富科技興農帶頭人”,是優秀青年農業興業領頭人代表。

違紀通報

溫州市洞頭縣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李昌達違規收受禮卡禮品,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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