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輝[河北安平法院院長]

李文輝,出生於上世紀60年代末。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任現職前,曾是衡水市桃城區法院副院長。

人物經歷

李文輝[河北安平法院院長] 李文輝[河北安平法院院長]

3月20日下午,衡水市某醫院藥房工作人員靳某某與人在賓館開房後失蹤。之後,山西某縣警方發現一具被分解的女屍,經驗證系失蹤的靳某某 。

據接近辦案機關的人士介紹,山西警方起初一度鎖定與靳某某開房的人是兇嫌對象,後排除嫌疑。偵查中警方從靳某某的家人處獲悉線索,確定李文輝有重大嫌疑。

4月5日,在河北警方的配合下,李文輝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同時被刑拘的,還有李文輝的朋友、衡水市另一家醫院的後勤科長,此人為李文輝所雇。靳某某遇害後被拋屍到山西某縣境內。另有訊息稱,此前靳某某的丈夫也是被李文輝僱傭此人製造車禍所害,但尚未得到證實。

人物影響

此前的3月11日,河北省高級法院常務副院長楊泰安等一行到安平縣法院調研,李文輝曾做了關於隊伍建設、審判管理、能動司法等方面的工作匯報。3月17日,衡水法院網刊登了這一訊息。據信,這是李文輝最後一次在官方網站上露面。目前,衡水市法院網已經刪除了這則訊息。

免職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撤銷李文輝安平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2014年4月25日衡水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安平縣人大常委會《關於撤銷李文輝安平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和有關法律規定,向衡水市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提請批准撤銷李文輝安平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議案》。衡水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該議案。鑒於李文輝涉嫌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批准撤銷李文輝的安平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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