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中國明代順天府尹]

李攀(1368—1398),徐溝城人,明洪武年中舉,官至順天府尹(正三品)。

相當於北京市市長,為正三品,一般和奉天府府尹等是正三品的文職外官。在北京,它是有著跟御史台、步軍統領衙門、九門提督府等衙門有幾乎相等的許可權。而且,順天府還有承接全國各地訴狀的資格,相當於一個小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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