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善[原海南省紡織局長]

李慶善,男,1945年12月生,河北省平泉縣人,中共黨員,原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

李慶善於1995年——2000年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下屬企業的公款共26.9萬餘元,李慶善有人民幣92萬餘元不能說清合法來源。

2000年6月,李慶善駕車到原瓊山市府城區中山路某偏僻處,在車內與某美容店一名未滿14周歲的暗娼發生性關係。李慶善生活極為墮落,曾與100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偵查機關在其住處繳獲其淫亂的錄像和光碟10份、照片213張、日記95本和記載194名“性伴侶”資料等,下流至極、不堪入目。

2002年,海口中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以嫖宿幼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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