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惕平

李惕平

李惕平,原名國棟,字涵蒼,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二十六日 生,無錫縣東亭鄉莊橋村蘇巷人。早年畢業於無錫縣立乙種實業學校,當過國小教師;以後堅持函授學習,獲得上海私立正風文學院中國文學系畢業的學歷。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民國15年(1926年)5月加入國民黨。民國19年2月,通過國民黨江蘇省黨部黨務幹部的考試,任國民黨無錫縣黨部黨務整理委員會委員、宣傳部長兼縣黨部機關報國民導報社社長,創辦《黨務旬刊》,組織“縣宣傳委員會”,參與國民黨江蘇省黨部組織的反共宣傳活動。以後又擔任國民黨無錫縣黨部常務委員,並在私立無錫中學、江蘇省立第三師範等學校兼課。九一八事變後他任無錫各界抗日救國會常委。出於愛國熱情,與陳佩三等組織“社會童子軍”,取締日貨,並在《國民導報》副刊上刊載由共產黨人領導的進步青年社團曙光社成員所撰寫的宣傳抗日的文章。一二八事變後,他與王崑崙等一起創辦《人報》,宣傳抗日。當年,無錫發生海燕社事件,大批人員被捕,他與錢孫卿等聯名電請釋放被捕者、從寬處理有關人員。

在30年代國民黨內的派系鬥爭中,他為鞏固自己的地位,利用負責與商會聯絡工作上的便利,與無錫民族資產階級的上層人士建立了聯繫。民國25年,無錫舉行國大代表選舉,他因受到國民黨內派系的排擠而落選,成為區域候補代表。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任無錫各界抗敵後援會常委兼秘書長。他與中共人士互相合作,全力支前;又與共產黨人張錫昌等合作創辦《達報》,進行抗日宣傳。日軍侵占無錫前夕舉家西遷,民國27年1月抵重慶。李惕平先後任職於榮氏復興鐵工廠、中央信託局保險部。8月,他與榮氏企業代理人薛明劍等發起組織無錫旅川同鄉會。民國30年,又與薛明劍等創設復甦月刊社。是年,無錫原區域的國大代表投奔日偽,他因此遞補為正式國大代表。抗日戰爭勝利後他回到無錫。

主要任職

民國35年4 月任第六區棉紡織同業公會錫澄武辦事處主任,並當選為無錫縣商會常務理事,又受聘出任無錫縣臨時參議員。9 月被聘為國民黨無錫縣黨部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11月至南京出席“制憲國民大會”。12月與薛明劍、錢鍾漢、華晉吉、孫翔風等發起組成復甦社,為常務理事。

民國36年初,無錫舉行縣參議會選舉,他當選為縣參議會議長。又參加由社會上層人士組織的扶輪社和江蘇省工業會的活動,主持編成《工商大集》,介紹無錫的工商業情況。民國36年10月,無錫縣成立“戡亂建國委員會”,他代表參議會參加並任主任委員。但他並不贊成國民黨堅持內戰、企圖以武力統一全國的政策,一再以參議會和議長的名義反對國民黨加緊徵兵征糧的措施。

民國37年12月,國民黨敗局已定,他與錢孫卿等共同發起組成無錫縣人民公私社團聯合會,李惕平任第三召集人兼生產安全小組主任。他們布置各工廠不停工、不遷移,保護廠房設備,等待解放。民國38年1 月,在省工業會的會議上,他提出了“生產安全保障方案”。2 月,他以無錫縣參議會的名義發起江南各縣參議會聯誼會,集合江南各縣參議會議長、副議長等在上海集會,通電呼籲和平,反對再行徵兵征糧。1949年4月23日無錫解放。11月,李惕平作為特邀代表出席無錫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他先後在無錫市紡織廠同業公會、蘇南區棉紡織同業公會、無錫市棉紡織聯營處、麗新紡織廠等單位任職。1955年到市圖書館工作。1957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其他信息

1961年到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間被錯定為反革命分子。1977年3 月26日逝世,終年71歲。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他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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