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6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空軍航空兵某師戰士,空軍某航空機務學校學員,空軍某師獨立大隊雷達師幹事;
1985年7月任北京市崇文區民政局軍安辦、軍退辦幹部,軍退干休所副所長;
1992年4月任北京市文化局組織處幹部、副處長、處長;
1999年8月任北京京劇院黨委書記;
2001年2月任中國雜技團團長、黨委副書記兼北京市雜技學校校長;
2003年12月任北京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雜技團團長;
2009年1月任北京市演藝團總經理、中國雜技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0年7月任北京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北京京劇院院長(保留正局級)。
分管工作
負責北京京劇院全面工作。
人物事件
北京市文化局黨組成員、北京京劇院院長李恩傑超標準召開會議、購買發放禮品問題。2013年5月至8月間,北京京劇院通過虛增會期和參會人數等方式累計召開會議四次,並存在會後發放農特產品問題,總計花費19萬餘元。四次會議的全部費用均使用財政補助資金支付,列支在會議費項下。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給予李恩傑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