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6月16日生。1986年7月畢業於江西警校,同年八月份正式從警。先後擔任永豐縣龍岡派出所民警、刑偵大隊民警、陶店派出所副所長、潭城派出所副所長、富溪派出所所長、刑偵大隊副隊長、藤田公安分局教導員、去年9月被調到坑田當所長。曾在1994年3月和2003年4月榮立個人三等功,並被多次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警員。
永豐縣公安局局長黃燾這樣評價:李思明是一個正直,辦事公道認真,非常樂於助人,和同事們的關係相處的十分融洽,並且關心體貼下屬。
家屬聞訊後昏厥在地
李思明的妻子是一名醫務工作者,在她眼中,丈夫就是家中的主心骨,工作忙碌時,丈夫可以不回家,可以不顧家,當家中遇到大小問題時,還是丈夫作主,哪怕在電話中,丈夫的一個建議或意見對她和家人也是莫大的鼓舞。當她得知丈夫遇難的訊息後,頓時昏厥在地,被公安局民警送往醫院監護治療。
李思明的岳父是一個腦溢血患者,這些天,所有的親朋好友都向這位老人隱瞞了這個訊息,設法轉移老人的視線,避免老人看電視和報紙。
李思明夫婦養育了兩個小孩,其中大兒子目前是一名大學一年級的新生,得知父親去世的訊息後,他說,父親的職業是光榮與危險並存,他為父親的離去難過,也為父親的舉動感到驕傲。
隨著李思明的離去,採訪中有人告訴記者,小女兒其實是李思明夫婦在10多年前收養的,但是夫婦視同已出,曾一再囑咐親朋好友,要保守這個秘密,不要讓孩子心裡有陰影。
嫌犯曾犯強姦罪被重判
1986年3月8日,劉芸輝因為對一名15歲的少女實施強姦,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滿釋放後,在政府和親友的幫助下,劉芸輝娶妻生子,但是這些年,他經常盜竊鄰居的財產,經常到山上私自砍伐他人的木材出售,並嗜酒如命,在案發前,又喝了一碗燒酒,家人對他勸說,還遭遇暴打。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劉芸輝的家中,他的妻兒和老母都不在家中,有鄰居說,劉芸輝犯罪後,他的親屬就離開了家,覺得對不住鄉鄰。文/圖 記者王文 金其會 實習生羅雯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