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通

2009年10月29日溫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任命:李德通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庭副庭長;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第36號

基本信息

人物任免

李德通 男 浙江永嘉1967.03 1988.09 1989.07大學本科法律碩士(在職)原任永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2009年10月29日溫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任命 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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