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泰安市人民政府決定任命李強為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李強泰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職務。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56號)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