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原福建省衛生廳副廳長兼黨組副書記]

李岳,原名玉春,河南濟源王屋鄉人,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十月出生。民國27年(1938年)6月參加革命,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晉豫邊區抗日游擊隊班長、八路軍新一旅保衛科偵察組組長等職。1940年,任縣公安局局長、縣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1949年3月,隨軍南下福建。

1949年10月3日,為首任福建省霞浦縣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12月,當選為縣首屆各界人代常委會副主席。翌年,兼任縣農會主任、縣總工會主席。任內在減租減息、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運動中,作出重要貢獻。

1952年3月,升任縣人民政府縣長,兼縣人民法院院長。8月,接任縣委書記。9月,兼任縣第二屆各界人代常委會主席。他身兼數職,領導區鄉幹部發展互助組,試辦初級社,引導農民走合作化道路,培養出楊成琴、王友棟互助組,韋成灼、施乾波科技種田等一批典型。1954年2月,他帶領機關幹部和城區民眾整治長溪三河,裁彎取直,疏浚河床,根治城區洪患。11月,調任中共福安地委農工部部長。1957年5月,復任中共霞浦縣委書記處第一書記。

1960年2月,他升任福建省衛生廳副廳長兼黨組副書記,1963年2月27日,因病逝世,享年59歲。臨終前囑咐將遺體獻給醫療事業。逝世後,經省人民委員會批准,確認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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