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北戴河命案犯罪嫌疑人]

李小龍[北戴河命案犯罪嫌疑人]

李小龍,1987年11月生人,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湯家河鎮小黑坨村人,北戴河療養院(原281醫院)7死1傷重大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北戴河療養院 北戴河療養院

犯罪嫌疑人李小龍,是北戴河療養院(原281醫院)食堂廚師,2014年11月20日凌晨3時點多,犯罪嫌疑人李小龍先是殺死值班室51歲的女管理員後取得了鑰匙,然後跑到三樓依次打開三樓的314、315、316三個房間行兇,造成7死1傷重大命案,包括6名女護士和1名宿管人員、1名護士受傷。在遇害者中,年齡最小的是呼吸消化內科的馬征,1991年出生,她還是位準新娘,還有一個月就要結婚了。另一位是28歲的丁雪來自附近的青龍縣,她的哥哥告訴記者,丁雪很漂亮,2013年考入該醫院放射科,剛工作1年多。傷者名叫尚斌,來自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在醫院採購中心工作,她的頭部、面部被砍多刀,手臂骨折、肌腱被砍斷,雖然事發後經搶救暫時脫離生命危險,不過傷者在昨天下午4點多的時候傷勢又有所加重,進入了重症監護室。

據報導,疑犯李小龍系醫院食堂職工,負責切菜等工作。李小龍住在醫院宿舍一樓,幾名死者住在3樓。殺人後,李小龍未逃跑,而是返回自己宿舍。該院隸屬北京軍區,工作人員稱護士多為契約制,不是軍人。

受傷者名單 受傷者名單

一位住院病人向記者介紹,今天早飯期間,他前往餐廳買飯,發現餐廳大門關閉。“餐廳就在家屬樓那,護士告訴我昨晚上食堂工作人員殺人了”。

村幹部稱,近五六年來,李小龍一直在外打工,只是偶爾回家來,但基本上住兩三天就走了。“回來了也是把自己鎖在屋裡,不出門,也不幫父母下地幹活,也不和其他年輕人交流”。

犯罪嫌疑人並沒有和死者有什麼直接的聯繫,自述其為精神病人,2006年曾先後在唐山、北京等醫院住院治療。先不論這起事件的兇手到底有沒有神經病史,在事件還未塵埃落定前,一切都還沒有定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精神病人是能夠得到所謂的“優待”來逃脫法律制裁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如果這名男子是精神疾病患者的話,還則罷了,但若不是,那則是想利用這條法律來鑽空子,藉此逃脫法律的制裁。該男子已於2014年11月20日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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