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李小軍,1961年生,甘肅省慶陽市寧縣焦村鎮長官村村支部書記。
欠債自殺
2015年1月,網上報導甘肅省慶陽市寧縣焦村鎮長官村村支書舉債建“新農村”,欠4000萬無力償還喝農藥自殺。焦村鎮鎮長告訴記者,長官村村支部書記李小軍生前為發展農村建設四處借貸欠下不少債務,自殺原因應是多方面造成的,或與其患抑鬱症有關。
題為《甘肅一村支書舉債建“新農村”,欠4000萬無力償還喝農藥自殺》的報導稱,作為長官村村支部書記,53歲的李小軍為了完成新農村的工程項目,借貸欠下4000萬元債務無力償還。
2014年12月20日17時許,在長官村村委會大院內,李小軍再次面對催債的債主時,喝下了4瓶農藥自殺。
焦村鎮鎮長朱世輝證實了李小軍自殺一事,並稱政府從未向其分配新農村建設任務,以上這些工程項目均系李小軍個人自發行為,除了政府有限地撥款支持外,其餘建設資金屬於李小軍四處借貸而來。
朱世輝介紹,李小軍於2010年上任,這四年幹了不少事,頗受當地村民歡迎。“2014年以來,我發現他工作不夠積極了,如今自殺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造成的,或許與他患有抑鬱症有關。”朱世輝說。
朱世輝表示,目前政府正在幫助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公安機關正在對李小軍進行屍檢,其自殺原因尚有待進一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