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群[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

李小群 ,男,1954年12月生,安徽青陽人,法學所所長。198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

人物簡介

李小群 ,男,1954年12月生,安徽青陽人,法學所所長。198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後分配至省司法行政機關工作。曾任安徽省監獄工作研究所副所長、《監獄工作研究》主編。1999年4月調入社科院法學所工作,任副研究員並先後擔任副所長、所長。從1983年以來一直從事刑法學、監獄學、管理學的研究工作,調入社科院工作後,主要從事憲法學和政府法制、農村法治研究。

科研成果

先後主持完成過4項省部級課題:法務部課題《中國女性犯罪與改造情況調查(安徽)》、《中國少年犯罪與改造情況調查(安徽)》,安徽省社科規劃課題《我省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研究》和《我省農村綜合改革和基層治理研究》。參與一項國家重點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百縣市經濟社會調查、馬鞍山卷》的研究,參與中國法學會2項項目《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研究》和《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研究》;任主編編著(合著)《中國法律》和《安徽農村改革》2部著作,在《中國監獄學刊》、《犯罪與改造研究》、《江淮論壇》、《學習時報》 、《安徽日報》等報刊上公開發表研究文章60多篇。主持或參與數十項橫向委託研究項目,參與《安徽省“十五”期間依法治省綱要》、《安徽省“十一五”期間依法治省綱要》、《安徽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平安合肥”建設規劃》、《合肥市“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合肥市“十二五”文化發展規劃》、《亳州市“十二五”文化發展規劃》等十多項綱要、規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任省人大立法諮詢員和省政府立法諮詢員,經常性參與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立法論證。任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經常參加省檢察系統相關會議和相關問題的討論。同時,擔任省法學會常務理事、省憲法研究會副總幹事、省監獄協會副會長、合肥市法學會副會長等學會、協會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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