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庚7歲入私塾.16歲入阜陽青州中學,畢業後考入安徽法政大學,民國元年(1912年)肄業回家。民國16年至21年,和李松泉聯合他人組織一支1000餘人的“鏟共義勇軍”,李夢庚任“鏟共團”參謀長,蒐集紅軍情報,捕殺紅軍幹部、戰士及其家屬。民國19年,紅軍攻打李家圩,李夢庚負隅頑抗。民國21年5月,紅軍占領霍邱縣城,李夢庚逃往南京糾集、組織皖北“難民”請願團,乞求國民黨政府航空署派駐蚌航空第七隊偵察轟炸壽縣、正陽、潁上和霍邱西二區一帶,使四縣百姓蒙受重大損失。民國35年,李夢庚任霍邱縣及安徽省參議員,提議並組織霍邱“民眾自衛隊”,積極反共和殘害人民。次年,當選為候補“國大”代表。同年,與李煥球為首組織霍邱、固始兩縣地主武裝聯防,對抗解放軍,鎮壓人民,殺害解放軍營長曹海山和民眾多人。
李家圩地主占有土地20萬畝,分布在安徽、河南兩省五縣:潁上縣占地1萬畝,阜陽縣4000畝,金寨縣1400畝,河南固始縣3萬畝,霍邱縣15萬畝,此外還在馬店、龍潭、城關等9個集鎮開設錢莊8處,當鋪7處,糧行6處,貨棧5處,煙土站l處,倉庫6處;在上海、天津、南京、青島等大城市設公館7處,茶館1處,戲院2處,火柴廠和營造廠各1處。李家圩是聞名全國的地主莊園,土地占有面積列全國地主莊園之首,政治勢力僅次於四川省大邑縣大地主劉文彩。李夢庚於1952年被人民政府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