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平
李基鴻,湖北應城盛家灘人。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以府尹考選資送留學日本,入東京法政學校。1905年8月,在日本加入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1906年回國,開始其革命生涯。1911年秋參加武昌首義,任鄂都督府參議。首義成功後,赴北京任《國光新聞》總編輯,抨擊袁世凱的倒行逆施。1914年,加入中華革命黨。在上海擔任海上通訊社編輯。後在粵軍許崇智部任秘書兼粵漢鐵路總局監督,又被任命為廣東籌餉總局長和廣東財政廳長,成為粵方財政界要人。北伐軍攻克武昌後,任國民政府財務委員會秘書長。1930年同時擔任鄂、豫兩省財政特派員、湖北省榷運局長、緝私局長及河南省鹽務局長五職,時有“一官五印”之稱。抗日戰爭勝利後,他被選為國大代表。後篤信佛教,入壽寧寺為僧,自號了空和尚。1949年春去台,以“國大代表”虛銜閒居台北善導寺,精研佛學,編纂出版《聖揆錄》一書。被佛學界稱為近代佛教大護法。1973年9月病逝於台北。
行為事跡
為推翻帝制奔走呼號
李基鴻出生書香門第,他的曾祖父是1777年丁酉科舉人,祖父和父親皆是本縣秀才。他自幼勤奮好學、聰明過人,10歲跟隨父親李安文讀四書五經,13歲父親棄世,隨叔祖父李世藩習八股文,並研讀經史百家書。1903年,考入本縣書院學習,不久獲官費赴日留學,入東京法政學校學習。在東京加入同盟會,不久加入共進會,開始其革命生涯。1906年回國,考入湖北存古學堂,因作《春遊洪山歌》,宣傳革命,被學堂婉言勸退。
1908年,在武昌胭脂巷91號秘密機關,李基鴻與胡祖舜、楊時傑、李春萱等開展對士兵和學生的教育工作,動員他們入會加盟,為日後的起義聚集力量。後赴南洋群島與當地華僑許雪秋、陳楚南、徐瑞霖等取得聯繫,聯絡華僑發動民眾。先後在星洲任革命機關部書記,在泗水任《漢文新報》編輯。
1911年秋,李基鴻回國參加武昌起義,任鄂都督府參議。時逢馮國璋炮轟武昌,漢陽戰事受阻,李基鴻與戰時總司令蔣翊武、旅長黃申薌等,堅持在城內維持秩序。翌年5月,應田桐之邀赴北京任《國光新聞》總編輯。不久,袁世凱指使手下捕殺革命黨人張振武、方維。一時輿論大嘩,各新聞媒體以袁濫殺有功之人,群起攻之。《國光新聞》連篇累牘,抨擊袁世凱倒行逆施。同時,對孫中山在各地的活動、演說,悉於記載,廣為宣傳。對比之下,忠奸立辨。袁世凱軟硬兼施,派參謀次長陳宦以10萬元為誘,到《國光新聞》社遊說,又派張紹曾領憲兵來社騷擾,李基鴻始終不為所動。不久,袁又派人刺殺宋教仁,李基鴻以“鋤奸”為筆名,在《國光新聞》上揭露、聲討袁的罪行。因而,袁世凱視《國光新聞》為眼中盯,派兵包圍、搜查《國光新聞》,槍殺該社職員趙俊卿。李基鴻被迫秘密赴滬,免遭毒手。
追隨孫中山獻身共和
李基鴻自參加同盟會之日起,即立志為實現孫中山先生“驅除韃虜”、“建立民國”的宏圖而努力。
1912年春,孫武居功自傲,對下級軍官慢不為禮,由是結怨甚眾。李基鴻與黃申薌、黃元吉等齊集司令部,以群英會為號召,釀成“倒孫事件”。12月,南北議和,孫中山讓出總統職位,暫居上海。鄂都督黎元洪派李基鴻赴滬歡迎孫中山來鄂。不久,李基鴻隨孫中山乘兵艦來武昌,隨孫中山來鄂者,有胡漢民、汪精衛、廖仲愷、章士釗、宋靄齡等。在同盟會湖北支部歡迎孫公的大會合影上,李基鴻立於孫公之側。
同年9月,李基鴻在北京《國光新聞》社任職,逢孫中山北游,李基鴻隨其赴昌平,游十三陵,登萬里長城。
1914年,李基鴻在滬任《海上通訊》編輯。1921年,李基鴻聞知孫中山在廣東組織帥府,隨即赴廣東。不久,陳炯明的部下洪兆麟部縱火焚燒帥府,李基鴻當即電告在桂林的第二軍軍長許崇智率部回廣東。隨後,孫中山派李基鴻赴廣州請廖仲愷共商大計。廖見孫後,即返廣州與陳炯明會談,陳佯裝贊同北伐。待北伐軍進至江西吉安時,陳認為後方空虛,即派兵圍攻帥府,公開叛變。孫中山被迫赴珠海,登永豐艦駛往黃埔,後駛往白鵝潭。李基鴻隨即趕赴沙面,保障後勤供應。艦上所需燃煤及一切生活用品,均由李基鴻與日本友人田中正雄及時送達,前後50餘天。李基鴻在其《自傳》中敘及此事,引以為榮:“孫總理在廣州蒙難,我得相隨,是我平生在革命歷史上最重要而難以忘懷之事。”
盡理財之長為國效力
李基鴻到廣州後,先在許崇智部任軍需處長。不久,許崇智任粵軍第二軍軍長,李基鴻任第二軍秘書,隨軍平定永安、仙遊、泉州等地,返粵後任第二軍軍部秘書兼粵漢鐵路總局監督。1922年,許崇智任粵軍總司令,統一整理粵軍及其駐地財政,任命李基鴻為武邑、西江財政處長兼廣東省籌餉總局局長。李基鴻的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深受許崇智賞識。當時,廖仲愷任財政部長兼廣東省財政廳長。廖被暗殺後,李基鴻臨危受命,接任廣東省財政廳長,仍兼籌餉總局局長,成為粵方財政要員。
1926年,北伐軍抵達武漢,成立政務、財務兩委員會,李基鴻任財務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時革命初勝,百廢待興,李基鴻負責擬定各項收支條規,整理財政,既保證了北伐的財物需求,又讓各地徵收賦稅有章可循。1927年,李基鴻調任福建財政廳長、財政部禁菸處長,旋調為淮北鹽運副使。7月,任南京特別市財政局長。1929年6月,調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省銀行第二屆監理委員會主席。第二年去職,改任鄂豫兩省財政特派員、湖北省榷運局局長、緝私局長及河南省鹽務局長等職,時有“一官五印”之稱。
1931年,宋子文任財政部長,李基鴻調任財政部裁厘辦公廳主任。他上任後,計畫全國裁厘方案,實施就地就廠徵收統稅,一稅之後,通行全國,商賈稱便。他在《自傳》中說:“裁撤厘金,解除商民痛苦,乃我最安心愜意之事。”1932年,李基鴻調任全國禁菸委員會委員兼二處處長、秘書長,負責制定禁菸條例,公布實施。他深入青海、甘肅等偏遠地區考察禁政。當時禁菸原則是寓禁於徵,亦屬財政工作範圍。
1937年,抗戰方熾,李基鴻赴粵任廣東禁菸特派員。1938年,奉命回漢。1939年,隨南京政府赴川。1940年,任國防最高委員會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政務處副主任。1946年,抗戰勝利回南京,因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撤銷而辭職,被選為國民大會湖北應城區域代表。
他在《自傳》中總結其半生從事財政工作的體會,主要是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我)從事革命,辦理軍需及財政工作多年,總以重視公帑,體恤民艱,不濫耗公款,不另增新稅,剔除中飽,嚴防預算為要。”
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李基鴻還竭盡其力服務桑梓。在老家盛灘,他倡導並捐資修街道、建碼頭,以利商賈;修堤防、建駁岸,以防水患。1934年春,他與李范一、陳蔭三等人籌備成立應城銀號,親擬章程,組織機構。銀號依章設董、監理事會,他任董事長。並分設兩個辦事處於湯池、巡檢改進區,以融通社會遊資,惠利工商。銀號成立後,積極興辦貧農青苗貸款,每年投放約50萬元。抗日勝利後,李基鴻曾以李福五之名,先後兼任應城石膏公司董事長、應城石膏公益金保管委員會主任委員,積極促進應城膏業發展。以上舉措均有利於國計民生,有助於發展生產,為應城地方發展作出了貢獻。
李基鴻篤信佛教,1946年後在壽寧禪寺出家,自號了空和尚。曾任漢口佛教正信會會長、武昌佛學院院護、漢藏教理院院董、世界佛學院董事、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常務委員,輔助太虛、章嘉兩位大師整理佛教事務。1949年春去台後,閒居台北善導寺,專研佛學,編纂三十萬言《聖揆錄》一書刊行於世。
1973年8月23日晨,李基鴻因病入院,不久病情加劇,醫治無效,於9月7日下午7時去世。生前曾編撰《湖北省應城縣簡志》、《西安事變紀事詩》、《百年一夢記》等書,尤其後者,憶述了他自己所見的中國近代史事,為研究中國近代史留下了彌足珍貴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