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義

李坤義(li kun yi),男,原劉河村治保主任兼民調主任,魯山縣倉頭鄉劉河村。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成員。

人物事件

中新網鄭州1月10日訊息:河南平頂山市石龍區警方摧毀一個搶劫殺人的有組織、有預謀、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該團伙11名成員有6人在村委會擔任職務。自1993年至今,該團伙已涉嫌連續作案300餘起,搶劫現金達150餘萬元,傷害無辜120餘人,其中殺死10人。

據此間大河報報導,2000年11月25日夜12時左右,5個手持五連發獵槍及長刀的蒙面兇徒用槍威逼石龍區天平煤礦礦長張高立,說出保險柜密碼,搶走現金3.5萬元。歹徒還開槍打死張高立。除天平煤礦外,附近幾個煤礦也被5名持槍、刀兇徒洗劫。

12月29日凌晨5時,在掌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80餘名民警直赴魯山縣倉頭鄉劉河村,抓獲犯罪嫌疑人劉平(男,39歲,劉河村人)。2001年1月3日凌晨3時,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孫國兵(男,32歲,劉河村村委副主任)、任潮(男,45歲,劉河村會計兼文書)、郭柱(男,39歲,劉河村電工)。1月5日下午1時許,民警們將欲乘車外逃的李坤義(男,32歲,劉河村治保主任兼民調主任)、喬軍正(男,37歲,劉河村計生主任)抓獲歸案。據了解,石龍區公安局已抓獲該團伙成員李坤義、孫國兵等8名犯罪嫌疑人。

據疑犯供述和查證落實:1997年12月4日魯山縣梁窪鎮師便礦、1998年冬魯山縣梁窪鎮泉上村南一個體煤礦、1999年2月4日寶豐縣大營鎮娘娘山礦、1999年12月25日石龍區張二成溝村、2000年11月25日石龍區天平礦等5起殺人搶劫案均系該團伙所為。

據悉,該團伙11名成員有6人在村委會擔任職務。據初步統計,該團伙自1993年至今已連續在魯山縣、寶豐縣、石龍區等地作案300餘起,搶劫現金達150餘萬元,傷害無辜120餘人,其中殺死10人,重傷致殘30餘人。他們長期以來不僅流竄作案,掠人錢財,殘害無辜,而且相互勾結,稱霸一方,是一個有組織、有預謀、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案件回顧

1月5日,河南平頂山市石龍區公安局重拳出擊,一舉打掉了一個作惡8年、作案70餘起、殺死6人、搶劫現金26萬餘元的特大犯罪團伙。訊息傳來,大家奔走相告:“公安局可給我們出氣啦!我們得給他們請功!”

1月8日早晨7時,來自魯山縣、寶豐縣、石龍區的500多名受害民眾親屬,乘坐17輛卡車,在軍樂隊、嗩吶隊的伴奏下,敲著鑼鼓,舞著獅子,高擎“感謝公安打黑除惡為人民除害”的巨額橫幅,來到平頂山市委門口,要求平頂山市委、市政府給石龍區公安局記功。

從早上7時到下午17時,這支3公里長的請功隊伍先後走過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石龍區委、區政府。連續10個小時,他們拚命地舞,拚命地敲,拚命地吹,盡情抒發著除掉惡勢力的歡快與興奮。

在記者的記憶中,在很多地方,這樣熱烈的場景都已多年不見。

一夜之間,猖狂的歹徒連做4起劫案

2000年11月25日夜,石龍區境內的天平煤礦、源發煤礦一井、二井、金地來煤礦,相繼遭到5名持槍蒙面歹徒的瘋狂洗劫。歹徒搶走現金3.8萬元,並殺害了天平礦長張高立。

石龍區是平頂山市的礦業區,分布著許多國有、集體、個體煤礦。一夜之間,連發4起劫案,1人被殺,慘案震驚了石龍區。

“11.25”案,還讓人想起了1993年以來的一起起久偵未破、觸目驚心的系列搶劫案。

1994年12月7日凌晨,石龍區張莊村的一個礦井遭到一夥手持獵槍和長刀的歹徒搶劫。

1995年1月5日、13日、15日、17日、2月17日、3月28日晨,一夥蒙面持槍、刀歹徒接連搶劫了石龍區高莊村、張莊村、山高村的13個煤礦,搶走現金18萬餘元,打傷數十人。

1996年6月29日夜,一夥歹徒持槍、刀闖入南顧莊焦廠搶走現金6000餘元。

1997年7月3日夜,山高煤炭公司三礦一井被一夥兇徒劫走現金8000餘元。同年10月17日凌晨,大莊煤炭公司青年六礦遭5名蒙面歹徒搶劫,搶走現金1萬餘元,致傷2人。11月1日、2日,山高煤炭公司等3家煤礦又遭搶劫,遭劫現金14000多元。

1999年12月25日凌晨,張莊村張二成溝張岐家遭一夥持槍歹徒搶劫,其妻盧慶梅被開槍打死。

“11.25”案,更激起了人民民眾的極大義憤,他們強烈呼籲公安機關迅速捉拿兇犯。平頂山市委、市政府、石龍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多次過問並責成石龍區公安局:“背水一戰,限期破案。一定要堅決打下犯罪分子的氣焰,還石龍區一片藍天,保障正常生產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元旦前不破此案,公安局領導集體辭職”

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穩定,是人民警察的天職。面對歹徒的猖狂挑戰和人民民眾的強烈呼聲,石龍區公安局長李保成立下了軍令狀:“2001年元旦前不破此案,我就辭職。”在他的帶領下,石龍區公安局黨委班子達成共識:“此案不破,集體辭職!”

11月26日,石龍區公安局緊急召開由局黨委全體成員及各科、所、隊、室負責人專題會議,研究部署“11.25”案的偵破工作。會議整整開了4個小時。隨後,幾乎囊括石龍區公安局所有領導的偵破“11.25”案指揮部宣告成立。30餘名精幹民警組成了特偵組。

經過初步的摸索排查,特偵組民警認為:“11.25”案決非烏合之眾所為,也決非初次作案。梳理對比1993年以來發生的系列搶劫案,特偵組民警發現,每次案件作案兇徒所操口音、選擇的作案時間、襲擊目標、作案方式、手段,均與“11.25”搶劫殺人案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這累累罪惡,莫非是一個團伙所為?

剛剛走馬上任半年的石龍區公安局局長李保成一錘定音:“這很有可能是組織嚴密的同一夥歹徒所為,立即進行併案偵查,堅決打掉這伙歹徒。”

一場與犯罪分子的較量開始了。

特偵組民警把自己關在屋子裡3天3夜,通過對1993年以來發生的系列搶劫案全面分析,認為這伙歹徒極有可能生活在石龍區與寶豐縣、魯山縣邊緣結合部,找準了破案的切入點。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特偵組民警身著便服,以賣山貨為名,翻山越嶺,徒步暗訪,化裝偵查,輻射區域達350平方公里。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他們沒有休過星期日,沒有睡過一天囫圇覺,走訪民眾和受害人2000人,積累資料1300餘頁。自發案到破案,李保成43天沒回過家,23天沒洗過澡。12月中旬開始,特偵組對魯山縣倉頭鄉劉河村的李坤義、喬軍正等6人進行監控。曾在對越反擊戰中榮獲二級英模的特偵組成員李代強,蹲坑守候,經常一蹲就是五六個小時。

終於,他們發現了狐狸尾巴。

案子破獲之後,特偵組民警抱頭痛哭

2000年12月29日凌晨3時,在掌握了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抓捕行動正式開始。家住魯山縣倉頭鄉劉河村的犯罪嫌疑人劉平(男,39歲)被抓獲。2001年1月3日凌晨3時,70餘名民警再赴劉河村,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孫國兵(男,32歲,劉河村村委副主任)、任潮(男,45歲,劉河村會計兼文書)、郭柱(男,39歲,劉河村電工)。1月5日下午,在魯山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實施了第三次抓捕行動,將欲乘車外逃的李坤義(男,32歲,劉河村治保主任兼民調主任)、喬軍正(男,37歲,劉河村計生主任)擒獲。至此,“11.25”案主要罪犯全部落網。

這伙歹徒被抓獲以後,百般抵賴。特偵組民警頂著嚴寒,連續作戰,先後16次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尋取證,其中繳獲單管、雙管、五連發獵槍各1支,短槍3支,子彈百餘發。1月6日上午,在陳俊副局長、辛現軍副政委的帶領下,特偵組民警挖地三尺,才將犯罪嫌疑人喬軍正作案用的五連發獵槍挖了出來。

目前,石龍區公安局已抓獲了該團伙的8名成員,喬國正(男,43歲,劉河村人)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經突審,李坤義等人初步供述:該團伙自1993年至今已連續在魯山縣、寶豐縣、石龍區等地作案70餘起,搶劫現金26萬餘元,殺死6人,致傷致殘近30人。

案子破獲之後,專案民警抱頭痛哭。哭聲里,有終於破案的輕鬆與解脫,有不負重託、不辱使命的欣慰,更有捍衛警察尊嚴的揚眉吐氣。多年來,他們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對於警察而言,又有什麼樣的壓力比人民民眾的抱怨更難以承受:“那么多的案子破不了,要你們公安局幹啥?!”

11名團伙成員,4名是村幹部

據初步查實,這個犯罪團伙的11名成員間的社會關係複雜,同出一村,或為親兄弟,或為一族兄弟,或為拜把子兄弟,其中4人在村委會擔任職務。他們長期勾結,霸占村級政權,而且殺人掠財,是一個有組織、有預謀、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這一犯罪團伙精心選擇作案時間,隱蔽性強,選擇襲擊目標沒有定向,作案時間跨度長。他們常選在每年10月以後,每晚零點過後作案。團伙成員之間從不用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聯絡,見面只是用最簡單的“明天,出去”這樣暗示性的語言。他們預謀作案,從村里走出時,從不三五成群,而是各走一條路按約定時間到達既定位置再會合。他們當中有一個規矩:作案回到家中後,第二天白天不準睡覺,以防人們懷疑。他們選擇作案地點就遠不就近,常常在魯山、寶豐、石龍區三地交叉作案。他們組織嚴密,有軍師,有打手,有後衛,他們輕易不發展新成員,便於訂立攻守同盟。他們作案分工明確,所獲贓款平分,從不因此內訌。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平頂山市警方的重拳打擊下,這個犯罪團伙終於土崩瓦解,灰飛煙滅,並將徹底受到法律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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