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經歷
1912年,李友蘭轉入政界,任奉天省議會議員,不久被選為議長。接著又被任命為洮昌道尹(轄17個縣)。在任職期間,廉潔奉公,為民謀利,除暴安良,治道有方,頗受人民的讚許。李友蘭每次回家探親時,總是在村外下車,步行進村,先探問鄰里鄉親,然後才回自家。李友蘭對家鄉的教育事業十分關心。1928年春,李友蘭帶頭籌款,創建了葉茂台國小校(今葉茂台中心國小前身)。
1919年至1927年夏,李友蘭曾先後任中日合辦的鴨綠江采木公司理事長和中日合辦的本溪湖煤鐵公司總辦。在職期間,對涉及中國主權的有關問題,均能據理與日方進行交涉,表現出了應有的民族氣節。
1927年秋,李友蘭被調任東三省官銀號總辦。1929年,任安東海關監督。
“九一八”事變後,李友蘭回到瀋陽。1931年9月,日本關東軍授意,成立瀋陽地方維持委員會,任命袁金鎧、李友蘭等9人為委員。李拒絕為日本侵略者效勞,發表聲明退出由日本人授意成立的瀋陽地方維持委員會。不久去天津,後又轉到北平隱居,改名李恆甫。此後,李友蘭一直在家中閒居,從不參加社會上任何活動。
1950年,李友蘭因病於北京逝世,終年6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