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如

李劍如,男,上海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上海五卅運動中積極分子,後加入紅色恐怖隊,負責中共中央保衛工作。因肅反擴大化在洪湖革命根據地被錯殺。1945年中共七大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李劍如 (?-1932),上海人。早年在滬西內外棉九廠做工,加入工會組織,參加工人運動。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上海五卅運動中積極分子,後加入紅色恐怖隊,負責中共中央保衛工作。1926年冬至1927年3月先後參加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是工人武裝糾察隊的領導骨幹。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護送周恩來等由上海到武漢。此後被調到武漢工作,擔任國民政府政治總顧問鮑羅廷的衛士長,負責警衛其安全。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後不久,陪送鮑羅廷返回蘇聯。後入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曾兼任學校食堂管理員,帶頭批評王明等的“左”傾言論,堅持對中國革命的正確觀點,是中山大學中頗有影響的活躍分子。後來受到王明為代表的“左”傾領導者的打擊報復。1930年回國後,被中共中央派到洪湖革命根據地,參加中國工農紅軍。7月擔任紅六軍第十七師政治部主任,9月擔任師政治委員,率部參加鞏固發展湘鄂西革命根據地的多次戰鬥。1931年3月紅二軍團改稱紅三軍,擔任第七師(原紅二軍)政治委員。4月率部參加湘鄂邊的機動作戰,先後攻克巴東,興山、秭歸、遠安、荊門等縣城。6月起率部參加攻占均縣、房縣等縣城,開闢鄂西北革命根據地。1932年後改任紅三軍第九師政治委員,率部參加洪湖地區反“圍剿”作戰。3月6日至7日指揮全師及漢川獨立團在文家墩全殲國民黨軍一個旅,取得重大成果。同年夏因肅反擴大化在洪湖革命根據地被錯殺。1945年中共七大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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