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賓烈士

太原第一中學學習時,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1928年畢業後,被聘為府谷縣建設局局長,因利用這一身份進行合法的革命鬥爭,不久被解除職務。1930年,他再次到太原進行黨的地下活動,不幸被捕入獄,被關押6年之久,直到1937年國共第二次合作後,才獲釋出獄。隨即參加抗日鬥爭,擔任游擊隊支隊長。配合八路軍主力部隊收復岢嵐、寧武、保德等縣的戰鬥。為了擴大抗日統一戰線,通過他艱苦工作,爭取內蒙伊盟地區的綏蒙游擊隊回到人民一邊,共同抗日。1939年,被混進革命隊伍的階級敵人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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