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內容
2010年10月16日凌晨3時20分,在櫻桃溝附近的一條小路上,腿腳有殘疾的李付俊被人從車上丟了下來,無法回家,路過的年輕人發現了他。
李付俊稱,約3個小時前,在鄭州市人和路與航海路交叉口,他的鐵皮房提前9個小時被強行拆除,而他自己則被塞上一輛灰色小廂貨車。
對此,參與強拆的鄭州市二七區執法局淮河路執法中隊武隊長稱,他不清楚是誰把李付俊丟在那了。
◆驚魂之夜
零時許 突然來了一群便衣,把他塞進車裡
2010年10月17日下午4時左右,李付俊坐在鄭州市人和路6號院的門衛室內,他右邊的褲腿,從下到上完全撕開了。左腿膝蓋下面,硬幣大小的傷口已快結疤,血跡變成深紅色,腳踝處還有兩處淤痕。
“這都是淮河路執法中隊的人打的。”李付俊稱。
在人和路與航海路交叉口,李付俊建了一個鐵皮房,“我承認,鐵皮房沒辦手續,是違章建築。”他說,2010年10月16日零時左右,他正在房內休息,突然來了四輛車、二十幾個人。
李付俊說,這些人身穿便衣,一開門,就有四五個人衝過來,“有兩個人扭著我的胳膊,還有一人摁著我的頭,往一輛灰色的小廂貨車裡塞。”
“他們對我拳打腳踢,讓我低頭。我說我沒犯法,為啥低頭?” 李付俊說,他不想上車,但後面有人踹了他一腳,前面有人拽著,把他強行塞進了車裡。
◆凌晨3時20分
車繞來繞去,最後把他扔“溝”里
接下來的3個小時,李付俊說,他備受煎熬。
“當時車上共5個人,一個司機,還有一個人坐在副駕駛座上,我在第二排,被兩個看上去有點胖的人擠在中間。”李付俊說,他心裡很害怕,一直在哭,求他們把他放了,但一哭他們就往他頭上打,“一個人還威脅我說,老實點,再不老實弄死你。”
他回憶,接著,這輛小廂貨車拉著他在路上繞彎,繞來繞去。
最後,車停在路邊,一個人下了車,問要不要“解手”。“我說不要,但是他硬是把我拽下來了。”接著,他們揚長而去。
李付俊看了下手機,時間是凌晨3時20分。他回憶,那是一條小路,兩邊都是溝,四周黑洞洞的,路邊一個弧形牌子上,隱約可以看到“櫻桃溝”三個字。
◆凌晨3時40分
遇好心路人,他被送到能打車的地方
“我是個殘疾人,腿腳不方便,他們把我扔下,我一下子就蒙了,連報警都忘了。”李付俊說,“我想回家,但路上根本沒車。”
慶幸的是,約20分鐘後,迎面過來了幾個年輕人。
“其中有兩個人問明了情況,騎著電動車把我送到了鄭州交通職業學院附近。”李付俊說,他又花了15塊錢打車才回到市里。
◆凌晨5時許
終於回到家,鐵皮房已被夷為平地
10月16日凌晨5時左右,在住處附近,張迷接到了丈夫。
“老天爺,我一看他渾身弄得不像樣,張嘴就哭了,真是一輩子沒出過這種事。”張迷在敘述丈夫的遭遇時,忍不住哭了。
此前,丈夫曾給她打了電話。“但我當時腦袋裡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該咋辦。”張迷說。
而當李付俊回去時,他的鐵皮房已被推平,拆遷的人已離去。
目擊者描述
“他褲腿都撕裂了,渾身上下都是土” 家住櫻桃溝附近的年輕人邢亞莎向記者證實,當天凌晨3點多,他們確實在侯寨鄉西胡垌村西南繞城高速公路附近遇見了李付俊。
那裡距離執法地點的直線距離約16公里,按照李付俊描述的路線,據估算,他被人帶著開車繞了將近30公里。
邢亞莎說,15日晚上,她和4個朋友一起去網咖上網,16日凌晨,他們從網咖出來,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李付俊。“當時,他光著腳,褲腿撕裂了,渾身上下都是土,看上去非常狼狽。” 邢亞莎說。
“李付俊對我們說,他不是逃犯,是被什麼執法的人帶過來丟到這兒了,讓我們把他送到能打車的地方。”邢亞莎稱,隨後,自己的朋友王留波和另外一個人從家裡騎出電動車,把李付俊送到了鄭州交通職業學院附近。
當事人描述
打算自行拆除違建
誰料提前9小時強拆
李付俊今年46歲,1991年在北京打工時,從工地的腳手架上摔了下來,導致雙腳腳後跟粉碎性骨折,腳趾不會動,右腳不會打彎,終身殘疾。
“我母親癱瘓,還要供兩個孩子上學,生活很拮据。”李付俊稱,約兩個月前,他在人和路和航海路交叉口搭建了一個約5平方米的鐵皮房,靠修理腳踏車養家。
10月14日,一紙編號為第2557號的責令改正通知書發到了他手中,上面稱,李付俊因“擅自搭建臨時商亭”,需要在2010年10月16日9時前限時自行拆除。落款是“鄭州市二七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李付俊說,15日下午3時,他找好了人,準備在16日早上拆了它,為此,他當晚就睡在鐵皮房內。
對此,人和路6號院的環衛工李二旺予以證實:“他(指李付俊)15號下午3點多就和我說好了,讓我16號上午8點去幫他收拾東西,準備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之內把攤子撤了。”
但沒想到,強拆行動提前9個小時開始了。李二旺說,他當天早上7點多見到李付俊時,鐵皮房早被夷為平地。
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發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