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8月至1976年11月於巴中中學高中畢業後,落戶插隊到原江北鄉任知識青年;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在原達縣地區水電學校水工專業學習;
1980年2月至1981年4月在原巴中縣水電局擔任水利技術員;1981年5月至1984年4月在原中共巴中縣委農工部工作;
1984年5月至1989年4月在原巴中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擔任財經委副主任,期間: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讀於四川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律專業;
1989年5月至1991年11月在原清江區公所工作,擔任副書記、區長,其間任原巴中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91年12月至1997年2月在原巴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擔任黨組書記、局長;
1997年3月至1997年11月在原巴中縣人民法院工作,擔任黨組成員、副院長;
1997年12月至2006年11月在南江縣人民法院工作,擔任黨組書記、院長,其間擔任巴中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南江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刑法專業並取得研究生學歷;
2006年12月至2011年11月在巴中市巴州區人大常委會工作,任黨組成員、常委會副主任,其間當選為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在巴州區人大常委會,任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常委會副主任;
2013年7月至今任巴中市巴州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常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