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就讀於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在北京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任教,主講經濟法及港台經濟法課程,後調入廣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從事律師業務及管理工作。
著作
參與編著《證券法實務全書》(主編)、《新編律師學》、《朱律師講契約法》等著作,並在《人民日報》、《中國律師報》、《中國律師》、《廣東律師》、《法制日報》等抻刊雜誌上發表文章與論文40餘篇。
歷任職務
朱永平現任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廣州市海珠區人大代表、海珠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廣東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協會副會長等職。
榮譽
他因承辦了大量在國內外有影響的案件,包括廣東健力寶張海涉嫌挪用資金案 、廣東科龍公司集體涉嫌虛假註冊資本案 、廣州蘇丹紅有毒有害食品案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 、世紀大盜張子強集團案 、中山市中國銀行全國最大的信用卡貪污挪用公款案 、陽春市副市長謀殺市長案 、周廣龍黑社會組織案、廣發證券董正青涉嫌證券內幕交易案等等,而被媒體稱為“金牌狀師”。
2006年度獲廣州市律協維護社會穩定獎;2007年度獲廣州市律師協會業務成就獎。2008年,朱永平、梁淑軍辦理《海珠城廣場“7.21”重大安全事故賠償款追償案》榮獲廣東省律師協會“律師業務典型案例” 二等獎。
2001年所著《朱律師講經濟犯罪》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