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紅[開化縣國土局副局長]

朱小紅,衢州市開化縣國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責範圍: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機關內部事務、招商引資、信息化、宣傳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人物簡介

浙江衢州市紀委2011年8月5日下午透露:被自己妻子微博舉報嫖娼養情人的衢州市開化縣國土局副局長朱小紅2011年8月5日已經配合聯合調查組協助調查,並作了相關筆錄。與朱小紅一樣接受聯合調查組調查並作筆錄的還有朱小紅的妻子即案件舉報人林菁、被林菁舉報稱是朱小紅“情人”的江某。

被舉報

朱小紅夫人的微博截圖 朱小紅夫人的微博截圖

開化縣國土局副局長朱小紅的妻子林菁7月14日至8月1日連續發出多條微博,爆料稱自己老公經常在外嫖娼,並長期包養有夫之婦並為其購車購房,在微博中她還稱自己老公給情人江某購房的錢“系贓款所得”。她還稱自己“每天都活得很痛苦,下一個殺人犯會是我嗎?”這幾條微博引起了網民極大關注,迅速被網友轉發和評論。當地媒體也對此事進行了報導。

據了解,此前,朱小紅本人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曾表示,自己妻子所舉報情況不實,江某也不是自己情人。開化縣紀委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曾承認,朱小紅的夫人林菁在用微博舉報前曾經到紀委反映過相關的問題。

被免職

2011年8月,一則“開化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包養情婦”的訊息在微博上傳得沸沸揚揚,如今這件糗事有了實質性的結果:縣國土局副局長朱小紅被免職。

2011年8月初,網友“夕陽下的秋葉”接連曝出丈夫朱小紅貪腐養小三的猛料。

經記者證實,“夕陽下的秋葉”正是開化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朱小紅夫人,叫林菁。林菁稱,她在2008年發現自己的丈夫常常夜不歸宿,後發現他和江某有染。2009年10月,她和丈夫分居,17歲的兒子被丈夫帶走。“他給他的小三在衢州買了大房子,如果不貪污,他不可能買得起那么大的房子。”

8月4日下午6點,開化縣紀委的一位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衢州市國土資源局與開化縣紀委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就微博爆料一事初步調查,開化國土局副局長朱小紅有涉嫌違紀行為。衢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決定免除朱小紅開化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同時,衢州市國土資源局紀委已經對朱小紅立案調查。”

開化縣紀委的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經確認朱小紅違紀,“但具體違紀是什麼,幾天后我們會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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