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兼職教授
朱克強,男,1956年出生,教授,船舶修造新技術方向負責人,上海交通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寧波市重點學科“輪機工程”、校重點學科“船舶與海洋工程”的方向負責人,國家科技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評審專家、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諮詢專家。現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畫資助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1項。曾主持完成國家自然基金、國家八五、九五、十五國防預研基金項目9項和省部級項目3項,上海交通大學海洋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1項;
研究領域:主要研究船舶與海洋結構動態性能與環境影響、船舶操縱與系泊、海洋工程多體系統的運動與強度分析、海洋管線結構系統動態回響、船舶修造新技術等。
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宣傳統戰委員
朱克強,男,職務: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宣傳統戰委員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負責宣傳、文化廣播、郵政、電信、通訊報導、文明創建、統一戰線、台僑事務、民族宗教、文教衛生、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文化廣播中心、郵政分局、電信分局、文衛辦、醫院、教育中心校、衛生監督所、食品站。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負責宣傳、文化廣播、郵政、電信、通訊報導、文明創建、統一戰線、台僑事務、民族宗教、文教衛生、食品安全工作。
廉政職責:認真貫徹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積極參與廉政承諾:。
廉潔自律:個人有2套住房,收入為正常財政工資,家屬在大吳鎮建平實小上班,兒子上高中。
廉政承諾: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採取切實措施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3、不貪污、不行賄、不受賄,不參與賭博,不收受下屬單位、個人或服務對象的現金、禮品、有價證券和各類代幣券(卡)等。
4、不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為家庭成員謀取不正當利益。
5、不違反公務用車有關規定。
6、不違反財政、金融法規、財務制度及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