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鎮[黑龍江木蘭縣木蘭鎮]

木蘭鎮[黑龍江木蘭縣木蘭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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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鎮隸屬黑龍江省木蘭縣管轄。位於縣境南部,松花江北岸,為木蘭縣縣城。 木蘭鎮名源於縣名,由木蘭達河得名。清代晚期,稱“索倫張口子”埠頭,屬呼蘭廳(今巴彥縣)管轄。1905年9月,正式設定木蘭縣,劃歸木蘭縣管轄。1909年(清宣統元年),木蘭縣城由小石頭河子遷至此地,改名“木蘭市街”,同年定名“木蘭鎮”。中華民國成立後,改為第一區(城區)。東北淪陷後,初為城區保,1939年改設木蘭街。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2月,設定街市區。1947年11月,東興縣並人後,仍為街市區。1950年10月,改為第一區。1955年設定木蘭鎮。1958年9月,改稱木蘭鎮人民公社,1980年改稱木蘭鎮。

木蘭鎮瀕臨松花江畔,設有航運港口,木蘭碼頭。縣屬主要工業企業集中於鎮內。鎮辦工業有十餘家,昊偉農莊、藍藝集團、木蘭柳編場、木蘭縣食品加工中心。1992年鄉鎮企業總產值2858萬元。全鎮總面積17.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01萬畝,是木蘭縣蔬菜的重要產區。木蘭鎮共轄7個社區23個村分別為,建設社區、人民社區、奮鬥社區、生產社區、民主社區、躍進社區、富民社區,前進村、黎明村、幸福村、連豐村、進輝村、八良村、園藝村、鎮北村、東風村、臨城村、鎮西村等12個村。1992年末,全鎮總人口4.4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5萬人;朝鮮、回、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4%。

木蘭鎮人民政府位於木蘭縣保健街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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