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木射是一種很特別的球類活動,唐人陸秉曾為此專門著《木射圖》一書,對這一活動作了十分詳備的介紹,可惜此書已經失傳了。至宋朝時,時人晁公武讀到了此書,因而在他的《郡齋讀書志》中對《木射圖》作了簡短的解題,為我們留下了對木射較為形象的描述。他說:“《木射圖》,唐·陸秉。為十五筍以代侯,擊地球以觸之。飾以朱、墨,字以貴賤之。朱者: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墨者:慢、傲、佞、貪、濫。仁者勝,濫者負,而行一賞罰焉。”
此文大意是說,用木削成筍形,作靶子,上縮下擴底平,立起來不易翻倒,總計十五根。這十五根筍分為兩大類:一類通體塗為紅色,分別刻上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等字,共十根;另一類塗以黑色,分別刻以慢、傲、佞、貪、濫等字,共五根。活動時,將十五根筍立在平坦的場地一端,投拋者在另一端,用木球去擊打另一端的木筍,以擊中朱色筍者為勝,以擊中墨者為負,最後看誰擊倒的朱色筍多,就是終勝者。
意義
筍上所刻的十五個字,是封建倫理道德對人臧否的基本準則,漢儒董仲舒提出“五常”,即以仁、義、禮、智、信為重要的道德規範。唐代韓愈把“五常”視為“五德”,認為五德是一個人先天就有的,並由此把人自然地分為上中下三品,品是不能改變的。而十五柱球活動就反映了唐代以韓愈為代表的倫理觀,即把“五德”擴充為十,並在其對立面上,尋出五個字,以分優劣、存褒貶。
十五柱球,從其活動形式和規則分析,很有可能是古擊壤在唐代的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