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魯[環境保護局局長]

朝魯(公元1954~今),蒙古族;內蒙古察右後旗人。四子王旗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局長。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四號王旗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生平

1977~1983年在四子王旗第一國小任教;1984~1987年在四號王旗委組織部任幹事;1988~1990年在四號王斌勞動人事局任副局長;1990~1993年在四子王旗老於局任局長;1994年3月~1999年3月在四號王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局任副局長,分管土地管理工作。

親自主持完成了烏蘭花鎮基準地價評估,全旗上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基本農田草牧場劃定、土地變更調查,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烏鎮城鎮地籍調查,全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宋體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發證和檔案升級達標等七大項基礎工作,為加強土地管理奠定了科學依據。

其參與的《烏鎮地價評估》項目獲國土資源部優秀成果二等獎、自治區科技進步一等獎;《身鎮地清調查》經區盟驗收達國家資源部優秀等級,《檔案管理》晉升為自治區二級。

1998年主持全局工作期間,局被評為自治區環境保護先進集體,被盟行署評為完成土地管理工作目標突出單位。1997年被評為全攻民族團結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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