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區審計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參與起草本區財政經濟及相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本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本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並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相關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 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 區政府派出機構、鄉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 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 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 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 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 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市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8. 依法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本區處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本區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應對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本區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外事、離退休幹部管理和統戰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工作;負責信訪、投訴、建議、議案、提案、保密、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編制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管理財務及國有資產;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辦工作;聯絡特約審計員;負責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綜合科(法制科)
負責擬訂本區審計工作規劃、業務計畫、總結和全區性、重點審計項目的審計方案,並監督審計計畫、方案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組織起草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承擔本區審計、財政經濟等有關方面規範性檔案及重要業務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協調;承擔審計業務統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審計項目覆核工作;組織信息和調研工作。
(三)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機關信息網路工程建設開發、設備維護和網路信息安全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及輔助審計軟體的開發及套用;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計算機培訓和日常套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網站建設及維護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設備管理及信息化建設的其他有關事項。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本區處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相關部門交辦的特定事項的審計;負責專項聯合檢查和審計調查;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
(五)財政金融審計科
負責對區財政局、區地稅局、金庫等本級財政預算執行管理部門,及其特定事項需延伸的區級國家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及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本區各街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市審計局指令性財政、金融審計項目和授權審計項目;負責本區政府採購工作的審計監督;負責專項聯合檢查和審計調查。
(六)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對與區財政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付關係的區級國家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區政府部門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負責審計區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負責專項聯合檢查和審計調查。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市審計局授權的建設項目審計工作;負責專項聯合檢查和審計調查。
(八)經貿審計科
負責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市審計局授權的市屬企業的審計;根據市審計局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專項聯合檢查和審計調查。
領導分工
王福輝:朝陽區審計局局長、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側重全局性重點工作的計畫安排,負責班子建設、隊伍管理、財務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分管綜合科、經責科。
苗 洪: 朝陽區審計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主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一科、固定資產投資二科
文曉輝: 朝陽區審計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主管財政審計工作。分管辦公室、財金科、協助劉野分管綜合科。
付秀蓮: 朝陽區審計局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 分管信息化辦公室,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劉野分管經責科.
杜雲超: 朝陽區審計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經貿科
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北三環東路甲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