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

五、負責行政綜合執法項目的梳理和協調工作。 一、負責指導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各中隊日常督查工作。 三、負責行政執法大隊、各中隊的考核工作。

機構概況

根據《望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望發〔2010〕13號)和《望城區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方案》(望編辦發〔2011〕3號)的檔案精神,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於2010年12月8日正式獲批成立,它的組建是區委、區政府創新行政執法體制,整合行政執法資源、推進行政執法工作,率先在全省開展更大範圍、更寬領域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試點的一項重大創舉。
區行政綜合執法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能職責為: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並實施本區行政綜合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綜合行使城市管理、城鄉規劃、城鄉建設、房屋產權管理、水利河道管理等五個領域的行政處罰權。
區行政綜合執法局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裝備科(加掛處罰中心牌子)、法制宣教科、執法協調科、督查檢查科(監察室)、政工人事科、指揮中心七個職能科(室)。下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為正科級事業單位。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全面整合原規劃、房產和建設法規執法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水利局下屬河道管理站職能職責,並設定丁字中隊、茶亭橋驛中隊、大眾垸中隊、白箬烏山中隊、黃金中隊、經開區中隊、高塘嶺中隊、特勤中隊、星城中隊、銅官東城中隊等十個行政綜合執法中隊,具體承擔全區範圍內的行政綜合執法工作。

機構設定及職責

綜合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系統政務工作的對外聯絡、對內協調和重大任務的統籌安排。
二、負責擬訂全局工作要點、工作總結、匯報材料等綜合性文稿、會議材料及領導講話稿。
三、負責收文處理、公文印發、檔案歸檔、保密、議案和提案辦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全局系統內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局電子政務、對外信息報送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相關信息的匯總公布和局政務網站的更新維護。
六、負責會議會務、活動組織和接待工作。
七、負責機關考勤、上級部門檢查考核迎檢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各種證照、印信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與保管、車輛調度、食堂管理、衛生保潔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教科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區關於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城鄉建設、水利河道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本局有關行政綜合執法制度。
二、蒐集法律信息,掌握法律動態,開展有關行政綜合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和政策調研。
三、負責對外文字材料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行政綜合執法規範性檔案起草。
四、負責重大疑難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執法大隊和執法中隊行政執法案件的解釋、審核、聽證;負責行政執法業務統計。
五、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證件的申領、年檢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執法大隊和執法中隊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規範執法程式,確保行政措施、行政處罰合法、合理。
七、負責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答辯、應訴等工作。
八、負責全區範圍內的行政綜合執法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局法制業務培訓工作。
九、承擔局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裝備科職能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務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規範本系統財務行為。
二、負責系統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和監督本系統財務預算和會計核算工作。
三、負責編制、申報本系統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負責組織、審核、分解落實行政經費和專項經費。
四、負責本系統(含中隊)固定資產、專用裝備購置、大額採購的計畫、申報,以及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審核、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專用裝備、公用車輛的保養及更新,及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裝備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罰沒收入的上繳管理工作。
七、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罰沒收入票據、往來結算票據及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系統內各類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指標分析和其他會計信息資料的審核、匯總、上報。
九、負責本系統預算執行、收支管理、資產管理及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監督和日常財務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財務收支檢查和審計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會計專業知識培訓及會計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執法協調科職能職責
一、負責行政綜合執工作有關省、市、縣行政主管部門的對口聯繫和日常協調。
二、負責本系統相關執法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與報送。
三、負責協調組織專項執法行動,組織開展集中執法行動。
四、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調查和審理的協調工作。
五、負責行政綜合執法項目的梳理和協調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人事科職能職責
一、協助黨組抓好基層班子建設,負責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黨員幹部職工日常教育培訓工作。
四、負責幹部職工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
五、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勞動工資辦理、職稱評聘、保險福利等工作。
六、負責離退休人員和離崗離編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八、負責臨聘人員的管理,包括臨聘人員的招聘、解聘、契約管理等。
九、負責做好包村幫扶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督查檢查科(監察室)職能職責
一、負責指導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各中隊日常督查工作。
二、負責對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各中隊行風建設的監督督查工作。
三、負責行政執法大隊、各中隊的考核工作。
四、負責對民眾信訪、執法投訴其具體落實情況的監督督查。
五、建立健全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各中隊督查信息網路,及時了解和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並進行責任追究。
六、負責相關督查信息的公布與報送。
七、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
八、完成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揮中心職能職責
一、負責行政綜合執法集中執法行動的指揮協調執行工作。
二、負責緊急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三、負責案件處罰催繳的執行到位工作,協調法院開展強制執行工作。
四、根據區政府安排,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各項重大活動。
五、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隊綜合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協助大隊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大隊政務工作的對外聯絡、對內協調和重大任務的統籌安排。
二、負責擬訂大隊工作要點、工作總結、匯報材料等綜合性文稿、會議材料及領導講話稿。
三、負責大隊收文處理、檔案歸檔、保密、議案和提案辦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大隊內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大隊會議會務、活動組織和接待工作。
六、負責大隊的考勤、上級部門檢查考核迎檢工作。
七、負責大隊的各種證照、印信管理工作。
八、負責大隊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與保管、食堂管理、衛生保潔和安全保衛工作。
九、做好年度經費預算及相關工作,辦理日常會計事務及款項收付等工作。
十、負責大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局、大隊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房產執法指導科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區規劃建設房產行政處罰案件的初審工作,做好對各中隊規劃建設房產執法的日常工作指導,確保規劃建設房產領域行政處罰案件程式適當、適用法律準確。
二、負責配合局法制宣教科做好法制宣傳和法制培訓工作,堅決杜絕錯案,減少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
三、負責配合局執法協調科做好規劃建設房產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主動與區規劃、建設、房產主管部門聯繫,徵求相關建議和要求,共同搞好規劃建設房產執法工作。
四、加強對各中隊規劃建設房產行政處罰案件的督辦工作,對辦案質量、案卷製作等方面進行評比,年終總結時評選出優秀辦案中隊和典型案例。
五、及時掌握有關規劃建設房產方面法律、法規的動態,並向上級領導反饋有關法律信息。
六、負責承辦上級機關和局、大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水利河道執法指導科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區水利河道行政處罰案件的初審工作,做好對各中隊水利河道執法的日常工作指導,確保水利河道領域行政處罰案件程式適當、適用法律準確。
二、負責配合局法制宣教科做好法制宣傳和法制培訓工作,堅決杜絕錯案,減少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
三、負責配合局執法協調科做好水利河道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主動與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負責農業的主管領導聯繫,徵求相關的建議和要求,共同搞好水利河道管理工作。
四、加強對各中隊水利河道行政處罰案件的督辦工作,對辦案質量、案卷製作等方面進行評比,年終總結時評選出優秀辦案中隊和典型案例。
五、及時掌握有關水利河道方面法律、法規的動態,並向上級領導反饋有關法律信息。
六、負責承辦上級機關和局、大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指導科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初審工作,做好對各中隊城市管理執法的日常工作指導,確保城市管理領域行政處罰案件程式適當、適用法律準確。
二、負責配合局法制宣教科做好法制宣傳和法制培訓工作,堅決杜絕錯案,減少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
三、負責配合局執法協調科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主動與區城市管理行政職能局聯繫,徵求相關的建議和要求,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加強對各中隊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督辦工作,對辦案質量、案卷製作等方面進行評比,年終總結時評選出優秀辦案中隊和典型案例。
五、及時掌握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動態,並向上級領導反饋有關法律信息。
六、負責承辦上級機關和局、大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郭文波: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副局長黃納新: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信訪工作,分管經開區中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易建坤:主持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分管政法、綜治維穩、人武、工會工作,分管政工人事科、指揮中心、星城中隊、茶亭橋驛中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海軍:分管組織、老乾關協工作,分管財務裝備科、法制宣教科、大眾垸中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龍波:分管宣傳、統戰、計畫生育、共青團、“一推行四公開”及民眾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執法協調科、丁字中隊。
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吳燦波:分管大隊城市管理執法指導科、銅官東城中隊。
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柳森柯:分管大隊綜合辦公室、規劃建設房產執法指導科、特勤中隊。
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秦學峰:分管大隊水利河道執法指導科、白箬烏山中隊。
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陽勇:分管高塘嶺中隊,主持高塘嶺中隊全面工作。
監察室主任柳彬:主持監察室(督查檢查科)全面工作、分管黃金中隊。
區紀委派駐區行政綜合執法局紀檢組長楊永紅: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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