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發行
亦稱公開招股。指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有關規定,辦理有關發行審核,並將其財務狀況予以公開,向非特定公眾推銷股票的經濟行為。公募發行能擴大資金籌集數量,增強股票的流通性,同時投資者分散且眾多,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社會性。公募發行時,公司的股東和職員均可認購,但法律上都有比例限制,以保持公募的性質,公募發行又可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股東配股
亦稱“股東分攤”。是股份公司事先把新股的認購權具體分攤給原有股東而進行的增資。這種發行方式是給股東的一種優惠,股東可按優先認購的股數與持股比例購買新股。但這只是給股東認購新股的優先權,股東並無認購的義務,也可以放棄購買權。新股認購權的持有者可以獲得溢價收益,因此,新股認購權也有價格,可以轉讓交易。股東配股方式的目的在於維護股東在公司的原有地位,但也降低了股份公司的社會性,隨著股票市場的發展,逐漸被公開募集方式所取代。
第三者配股
亦稱私人配售。指股份公司把新股票分售給本公司管理人員、一般職員、往來客戶和銀行等與本公司有特殊關係的特定者。採用這種方式一般是謀求在股東以外籌措資金,通常在兩種情況下採用,一是公司按酬勞股名義配與公司員工,以示對其關懷;二是按股東配股方式出售,前來購買的投資者較少,按公募方式又會遇到困難時,向第三者配股以獲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