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張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1年12月05日發布,自2011年12月0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張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王勝俊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