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保護

protetion substitution sideration

替代外交保護保護diplomatic protetion by substitution,簡稱替代保護
外交保護領域的替代保護主要源自巴塞隆納案判決文書中第92、93段對普通法系格言“公平原則不會使人被侵害而救濟無門”引出的“公平的考量(considerations of equity)”,替代保護理論認為當公司的國籍國侵害公司時,如果外國股東既沒有國際條約保護又沒有其他國際級的救濟,那么外國股東在國際一級的唯一保護手段是通過國籍國,股東的國籍國就有權外交保護公司權益。由於替代保護理論與外交保護的基本理論(只有國籍國有資格對公司外交保護)不符,一直爭議很大。替代保護理論的基石是當一般外交保護原則無法適用時,勿使股東救濟無門,使得股東國籍國可以取代公司國籍國的原告地位,對公司開展外交保護,進而保護股東利益。在巴塞隆納案中,支持與反對該理論的大法官是4:3。在2007年初步判決的迪亞洛案中,國際法院認定替代外交保護與外交保護的基本原則不符合,而且沒有證據證明其國際習慣法的屬性,所以沒有接受該規則。
zhengmingw 深圳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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