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嘉善周震榮宰永清(1),嘗書張乞人事:張乞人,永清縣南門外貧人也。父歿,行乞養母。止無廬舍,穴土為居(2)。會天大雪,知縣魏繼齊過其處,聞歌聲出地中,怪之,左右曰:“張乞人也。”呼出,問之,答曰:“今日我母生辰,歌以勸餐耳(3)。”命車載其母子至官廨(4),繼齊母饋其母大布及粟(5),繼齊饋乞人錢十緡(6)。乞人叩頭曰:“官母賜我母,不敢不受;官賜我,我不敢受。”繼齊曰:“與其殘杯冷炙(7),日夕沿門也?”答曰:“殘杯冷炙,我母安之久矣,目無所污也(8)。我愚民,不知此十緡,官何所受之?我母年八十,我年六十有一,為官清白,百姓足矣。”繼齊慚汗下,不復強授焉。為營室於城內金花巷,將命居之,乞人負其母去,不知所終。於是仁和老友趙佑,該而為書其後云:
乞而孝,難已(9);乞而廉,尤難。觀乞人之受官母賜,不受官賜,其真視萬鍾猶呼蹴哉(10)!惟孝,故能廉,不廉,不成其為孝也。雖然,乞人以乞養母,官以官養母,官母之賜乞母,何莫非官之有所受以安其母?乞人特推其安母之心(11),以重官母(12),亦善為官地也(13)。官盍徐省其向所受之,果克安母(14)、母之安之亦如乞母乎?則無獨為乞人難也。則猶幸此一官之知慚也。
注釋
(1)嘉善:縣名,屬浙江。宰:主宰,任。永清:縣名,今屬河北。
(2)穴土:挖土為穴。
(3)勸餐:勉勵人多吃飯。也用為勸人保重身體。
(4)廨:辦公的房舍。
(5)大布:粗布。粟:小米,也泛指糧食。
(6)緡(mín):穿線的繩子。此指成串的錢。
(7)炙:烤肉。
(8)污:恥辱。
(9)已:表確定語氣。
(10)萬鍾:大量的糧食。鍾:量器名。約相當六斛四斗。呼:呼喊。叱喝。蹴(cù):踢。《孟子·告子上》說,如果用輕蔑的態度叱喝著、用腳踢著把東西施捨給別人,叫化子也不會接受。
(11)推:推重、看重。
(12)重:尊重。
(13)地:餘地。
(14)克:能。
參考譯文
嘉善人周震榮在永清縣做縣令,曾經寫過張乞人的事。張乞人是永清縣城南門外的一個貧苦之人,父親去世了,他靠討飯贍養母親。睡覺休息沒有居所,挖地穴作為居住地。知縣魏繼齊經過他的住處,聽到從地下傳出歌聲,感到奇怪。左右侍從告訴他說,是討飯的張乞人。(魏繼齊將張乞人)叫出來問他(為何唱歌),張回答說:“今天是我母親的生日,我唱歌為母親生日餐飲助興。”魏讓車子載著張乞人.母子到官吏辦公的地方。魏繼齊的母親送給張乞人的母親粗布和糧食,魏繼齊送給張乞人十串銅錢。張乞人叩頭說:“您的母親送給我母親的東西,我不敢不收下;你送給我的,我不敢收下。”魏繼齊說:“(我給你十串銅錢)比你早晚沿街乞討、得點殘羹冷炙,哪個好一些?”張乞人回答說:“(雖然討些)殘羹冷炙,但可使我母長久安心,而且沒有被玷污。我是一個愚蠢的人,不知道這十串銅錢,你是從哪裡得來的?我母親80歲,我61歲(這么大的年齡別無他求了),你為官清白,我們老百姓就滿足了。”魏繼奇十分慚愧,流下了汗,不再強行給他了(焉:兼詞,於之。)。他為張乞人母子在城內金花巷造了一間房子,正當要讓他們住進去的時候,張乞人背著他的母親離開了,不知他最終去了什麼地方。
於是仁和縣的老友趙佑,讀了(周震榮的)《書永清張乞人事》之後寫下了如下的感受。
行乞還能夠盡孝,已經很難了;行乞卻能夠廉潔,就更難了,看張乞人接受官母的禮物,卻不接受當官人的禮物,真是把優厚的資財看成是隨便踐踏的東西啊!只有孝順,才能廉潔;不廉潔,不刁能說是孝順。即便如此,張乞人以行乞贍養母親,當官人以官俸養母,官母所贈送給乞母的財物,難道不是用官人(知縣)的財物來安頓乞人的母親嗎?張乞人只是擴大了知縣那安頓自己母親的孝心,把知縣的母親放在重要位置(尊重官母),也是設身處地為知縣著想了,知縣何不慢慢省察自己往昔所獲取的財物果真能夠使母親安心,而自己母親的安心情況也像乞人母親一樣(坦然)嗎?那么就不單單是做乞人難了,而有幸的是這個官懂得慚愧。
作品賞析
這篇讀後感寫得很巧妙,一半篇幅概述張乞人的故事,另一半發表感想,讚揚張乞人的孝和廉,而特別突出他的“廉”,對縣官的“廉”表示懷疑;推論乞人不受官賜的原因,仍然落到縣官的“廉”上。婉轉曲折,表面上是寫乞人,實是告戒為官者行孝必清廉。
作者簡介
趙佑(1727—1800),字啟人,號鹿泉,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乾隆年間(1736—1796)進士。由編修歷官左都御史,屢次主持科舉考試,善於品評文章。有《清獻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