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周懿王或孝王時期由名曶者所作的銅鼎的銘文。這件鼎據《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四所說,原為清朝人畢沅得之於西安,鼎高 2 尺,圍 4 尺,深 9 寸,款足作牛首形。據推測這件鼎應當是在周原地區出土的。後來,這件鼎毀於兵火,僅有銘文拓本流連於世。該鼎銘文共 24 行,現存 380 個字。其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周懿王或孝王的元年六月的乙亥日,周王在穆王大室冊命作器者——曶,命令他繼承祖考的職司掌管周王朝的卜事,即銘文所謂的“更(賡)乃且(祖)考司卜事”,並且賞賜了作器者。邢侯後人在宗周為王臣者井叔還賞賜作器者以赤金(銅)一鈞(30 斤)。
作器者感到榮耀,遂以赤金作鼎以為紀念。第二部分銘文記載同年四月了酉日,作器者派家臣代表自己到作為獄訟官的井叔那裡控告效父及其家臣名限者。原來,作器者“既贖女(汝)五[夫效]父,用匹馬束絲”,意為已經用一匹馬和一束絲從效父那裡贖(貿)得五夫——即 5 名奴僕,然而名限者卻背信棄約,並要另行訂立交換條件,因此發生了這場訴訟。銘文的第三部分追述往昔饑荒之年,“匡眾厥臣二十夫”——即名匡者的農夫和家臣 20 人,強搶作器者的禾給匡,作器者遂控告到東宮那裡。東宮判處說讓匡交出強搶禾的人,如果不交出來,匡就將被重罰。名匡者乃向作器者稽首,並且賠償了損失。
文字
隹(唯)王元年六月既朢乙亥,王才(在)周穆王大(太)[室],王若曰:曶,令女(命汝更)乃且(祖)考(司)卜事,易女(錫汝)赤巿(韍)、□,用事。王才(在),丼吊易(邢叔錫)曶赤金,曶受休[命]於王。曶用絲(茲)金乍(作朕)文孝白(考宄伯)牛鼎,曶(其)萬[年]用祀,子子孫孫(其)永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