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統計局

曲靖市統計局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現任領導

局長:鍾全武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全市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監測評估、社會監測;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政策,組織並監督檢查全市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部門統計和民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組織並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下級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和研究,開展統計工作方面的資料交換。

(十二)承辦曲靖市人民政府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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